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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學國有資產管理系統

日期:2023.06.01     作者:小編

江湖云企業介紹_頁面_09 拷貝.jpg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收集整理的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1為規范我校財務管理,建立健全學校內部財務的約束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發展,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重大貨幣資金支付團體決策和審批制度:

第一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關系,國家、團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二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科學配置***校資源,努力節儉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范校內經濟秩序,如實反映學校的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行監督。

第三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學校的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職責制。

第四條:學校的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財務主管協助校長全面領導學校的財務工作,并按校內管理設置二級財務負責人和財務人員等經濟職責制。

第五條: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以及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景和管理要求,制定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及校內經濟***策。

第六條: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根據學校各項事業發展計劃,統一編制學校綜合財務收支預、決算,并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與管理。

第七條:建立健全會計工作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對全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監督。

第八條:依法組織學校收入,進取為學校事業發展組織資金,統籌安排調度學校各項經費,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九條:認真開展會計核算工作,及時、準確、完整地確認、歸集、記錄和反映學校財務收支活動中的會計信息,編制和報送會計報表。

第十條:對經濟活動進行分析和預測,定期向校長辦公會議匯報財務工作情景,為領導在財經工作上的科學決策供給;參考依據,當好參謀。

第十一條: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以及事權與財權統一的原則,根據管理層次分為校長、財務主管、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會計人員經濟職責制。要分級負責,一級管一級,一向抓到基層,確保各級負責人在財經工作中切實履行職責義務。

第十二條:學校全部財經工作由校長統一領導,重大經濟項目由校長辦公會討論決定,按照統一管理,分級負責落實。對學校制度規定或領導團體研究決定的經濟事項,實行主管財務校長“一支筆”審批,校長加簽制度。

第十三條:據***“關于加強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的若定”的要求,對重要的貨幣資金支付業務,實行團體決審批制度。未經團體研究決定,任何個人無權決定劃轉貨幣資金,并建立職責追究制度,防范貪污、侵占、挪幣資金等行為。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2為了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范財經制度,嚴肅財經紀律,做到有計劃支出,確保學校經費收支平衡,為學校發展提供經費保障,特制訂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財務預決算制度。年初校委會研究制定出學校全年經費支出計劃,會計根據計劃負責編制學校經費預算,預算起草后提交校長辦公會研究,經計財科下達批復后,按規定執行。財務室要做好月報、年報工作。年終由校長向全體教職工做出計劃執行情況報告。

2、堅持民主理財,實行財務公開。定期審查財務賬目,去除不合理的開支,嚴禁浪費,杜絕貪污挪用,努力把好財務關。學校財務要及時公開、公示,認真接受民主監督。對勤工儉學收支情況每月以簡報的形式公示,每一學期結束組織部分教師進行財務清理,將清理情況和學期收支情況向全體教職工公開、公示。

3、規范收費管理,實行財務一本賬。凡是***策允許收費的項目以及代收代支項目,學校必須做到應收盡收,并且收入全部納入學校賬目統一管理,各班各處室等非財務管理部門不得存放現金,堅決杜絕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嚴禁擠占挪用貪污學校資金。對各班欠條及時公示。學期內各班欠款累計不得超過20xx元,學期放假前三天各班必須結清所有費用(含欠款),未結清者從當期績效工資或津補貼中扣除,并取消當期評先評優資格。

4、規范單據聯簽制和費用報銷制。支出單據實行聯簽制,學校對預算內外資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計劃,量入而出,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審批一支筆。每一張原始單據至少有“四人”(經辦人、分管領導、后勤副校長、校長)簽字后方可報銷。屬有形資產類支出還要經實物保管員驗收簽字。所有支出費用的報銷實行誰支出、誰報銷的原則,嚴格杜絕在外賒購、由經營者自己到學校報銷的現象。所有支出費用必須當月結清,超過期限必須說明理由,否則不予報銷。

5、對大額經費(5000元以上)或舉行大型活動需要的經費,需經分管領導擬出報告,經校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并決定其總金額方能開支,實行先運行后結算的辦法,在支出事項或活動結束后統一結算。

6、對外活動的接待費,必須由校長同意,并定出接待標準(視其接待規格而定)、參陪人員、就餐地點后,方能就餐。就餐結束由經辦人當面結賬,并帶回附件,簽字(寫明事由、兩人以上簽字,日期)后方可報銷。發票報銷時附件附后。先斬后奏者,一律不予以報銷,由經辦人負責。

7、規范租用私車和差旅費的管理。如因工作需要須用私車時,應將事由、地點、人員、大致時間報校長,同意后方可用車,否則不予報銷。教職工因公出差(含開會、學習、考察、參觀),由學校研究確定對象和人數后,方可出差,否則不予以報銷差旅費,市外出差實行限額報銷。

8、財務人員必須堅持財務工作制度。做到科目齊全,賬目清楚,明細分類,日清月結。財務人員要做好會計檔案的管理。財務人員要正確行使職權,不徇私情,按制度規定把好收支關,拒收拒付亂收亂付的條據和白紙條。報賬員要將學校所有經費存放在一張儲蓄卡上,實行公私分明、錢賬分開、卡與密碼分人保管(即報賬員持儲蓄卡,后勤副校長掌握密碼)。財會人員變動時,主動辦好交接手續。

9、財務人員負責做好食堂的核算記賬,把食堂的收入納入學校統一管理,由學校財務室撥給食堂一定的周轉金,所有周轉金必須由后勤副校長審核簽字后方能撥付。食堂采購物資的每張原始票據必須有“三人”(經辦人、食堂主管、后勤副校長)簽字后方可入賬。所有支出票據必須在下周二前入庫結賬,食堂賬目要做到一月一核算,一學期一結算。

10、扶困助學資金等要及時足額發放,嚴禁擠占挪用。凡是上級扶困助學資金應發給學生的,要及時足額發放到學生手中。領取手續健全。如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及其他形式的救助資金,學校和班級不得擠占、挪用,對學校退還給學生的費用一律由學生或學生家長到財務室當面領取。

11、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嚴防集體財產流失。學校建立固定資產賬薄,由總務主任負責登記保管,新增固定資產要及時登記入賬。因工作需要存放在個人手中的學校財產,工作變動時必須及時移交回學校。對學校固定資產每學期盤查一次,減少的固定資產要合理,且經過正常批準,切實做到賬物相符,嚴防集體財產流失。

12、調出人員必須結清所有賬目,還清所有借用公物,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3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教育局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第7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內容是支出預算。

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余”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并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況,批準下學年度的預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1、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符合會計工作規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并且退回給經辦人。

2、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提供反映學校經營情況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并就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并就月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

3、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4、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符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5、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是否相符。

6、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系,做好服務工作,積極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7、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布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8、協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系。

9、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范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0、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并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1、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并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第三章、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并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第四章、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每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情況、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復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況的咨詢;

4、了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況,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建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第五章、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并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關于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并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況,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復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4為了規范和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正確反映和監督各項經濟活動,管好、用好各項資金,保護國家財產,維護財經紀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會計、出納人員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財***法規、***策、制度,維護財經紀律,認真貫徹財務管理制度,辦理會計、出納業務,進行會計核算、會計監督。

2、熱愛本質工作堅持原則,忠于職守,向一切貪污、盜竊、鋪張浪費、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等違法行為作斗爭。

3、會計要認真做好計帳、算帳、報帳工作,認真審查各項收支業務。做到手續完備,符合制度;出納人員要嚴格審查各種收、付款憑證,對不合法、不合理、不合規定以及不按規定程序辦理的原始憑證不予報銷。

4、堅持領導審批、會計審核、出納付款的報帳程序。

5、各種原始憑證的報銷,經辦人必須簽字,說明報銷用途,經主要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

第二條差旅費報銷

1、一般工作人員出差、教職工培訓,必須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報銷差旅費。

2、差旅費報銷,必須按現行差旅費規定標準執行,不得突破標準,超標準和繞道的費用由個人自理。

第三條醫療費報銷

1、凡在醫院門診看病、購藥者,醫療費自理。

2、確需住院***者,需本人提出申請(需持縣級以上醫院的檢查、診斷書),經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住院***。報銷時,必須有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書、住院證明、發票,方可按規定報銷(納入“兩基”辦報)。

第四條招待費報銷

1、接待上級有關部門領導、一般工作人員或來賓時,經主要領導同意后,根據情況安排招待(接待標準不超15/元人次)接待原則上不安排酒水和飲料,確需用煙酒的,不使用名煙名酒,堅持節儉原則。

2、不經主要領導批準,擅自請客或到外地請客的,一律不予報銷,費用自理。

第五條借款制度

1、出差或其他原因需向財務借款的,先由借款人注明用途,由主要領導簽字同意方可借出,但必須在出差回來3天內將借款還清,原則上,300元的借款必須經主要領導批,1000元以上的必須經會議討論通過。

2、一般情況下,教職工一律不準借公款,因特殊情況需要借用公款的,借款人必須寫出還款計劃,經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借出。

3、一律不允許將公款借給非本單位人員。

4、凡欠款未還清者,不允許再借款。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5一、財會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堅決觀測國家有關財經工作方針、***策及各項財務制度,嚴格執行資金管理的審批制度,嚴肅財經紀律。

二、財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財務專業知識,持證上崗,并自覺接受上級財務部門的指導與監督,嚴格按照上級規定設置的會計核算,制定會計報表,建立財務檔案。

三、財務經費管理應于年初、年末認真做好年度預算和決算工作,及時將經費使用情況向上級報告,并應定期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

四、各部門年初應制定相應的經費預算,然后根據實際情況,由分管校長會同財會人員統籌安排,下達各部門年度經費指標,計劃用款。

五、國撥資金及各項開源收入必須入賬統一管理,專款專用。在資金管理上嚴格按規定使用各項專用基金,不得任意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標準。

六、學校財務活動必須嚴格按學校經費報銷審核制度辦理,經簽字后的財務活動,簽字者負有行***責任。

七、在財務活動中,執行者必須廉潔奉公,嚴格把好質量關,不得進行有損于學校利益的活動,一經查出將嚴肅處置,直至開除公職。

八、物資采購及工程項目嚴格執行學校物資采購及招標制度,任何人不得違反相應的規定。

九、在資金管理中,差旅費報銷、零星采購報銷等各項支出均按學校經費報銷審核制度辦理,原則上在財務活動發生后一周內結付完畢。學生代辦費的開支嚴格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十、本制度對學校進行的所有財務活動有效。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6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學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制度,結合學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有效控制預算執行,完整、準確編制學校決算,真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依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學校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實施績效評價,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真實完整地反映資產使用狀況,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資產,防止資產流失;加強對學校經濟活動的財務控制和監督,防范財務風險。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四條學校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分管財務的副校級領導協助校長管理學校財務工作、承擔相應的領導和管理責任。

校長對財務工作的領導職責:領導本校的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和其他人員執行《會計法》,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和完整,保障會計人員的職權不受侵犯。

第六條學校單獨設立計劃財務處。計劃財務處是學校唯一的一級財務機構,在校長和分管財務副校級領導的領導下,履行學校財務管理職責。

計劃財務處的工作職責: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如實反映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計劃財務處與其他職能部門的關系:計劃財務處是學校管理職能部門之一,財務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的管理工作,與各個職能部門有著密切的聯系。各個職能部門所發生的與價值有關的經濟業務需要通過會計核算來反映和監督,會計核算上的部份原始資料要通過各個職能部門提供,而且計劃財務處和各個職能部門均肩負著互相及時反饋信息的職責,因此計劃財務處與學校其他職能部門之間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相互促進。

會計核算的組織形式:學校的會計工作集中在計劃財務處。學校內部各部門對所發生的經濟業務,只負責取得或填制原始憑證,并對原始憑證根據需要作必要的匯總,定期將原始憑證和原始憑證匯總表送交學校財會部門,由財務部門進行審核,并據以編制記帳憑證,然后根據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登記總帳和明細帳,再定期編制會計報表。

第七條學校計劃財務處應當配備會計機構負責人和專職財會人員并在專職會計人員中指定會計主管人員。

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任免,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財會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工作崗位相適應的資格和能力。財會人員的調入、調出、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任免或者撤換,應當由學校計劃財務處會同有關部門辦理。

第八條學校直屬二級***核算單位必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所屬行業的會計制度、規則準則,參照國家、省市、行業和學校相關規定和相應辦法建立健全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實施細則和有關規章制度。

學校其他非***法人單位或部門不得設置二級財務機構。財務確需開展單獨核算的,由計劃財務處委派會計人員。委派人員的編制、考核歸計劃財務處統一管理,委派人員的工資、績效和福利由學校承擔,委派人員的相關經費在受派單位的成本費用、收益分配中考核并體現。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九條學校預算是指學校根據事業發展目標和計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是學校年度內所要完成的事業計劃和工作任務的貨幣表現,是學校日常組織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據。

學校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第十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綜合平衡、分級編制、責權結合”的預算管理體制,執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轉和結余按規定使用的預算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學校預算編制應當遵循“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收入預算編制堅持積極穩妥,支出預算編制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

第十二條學校計劃財務處提出預算建議方案,經學校審議通過后報***門,根據***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方案再報***門,經法定程序審核批復后執行。

第十三條學校應當嚴格執行經批準的預算。預算執行中,國家對財***補助收入和財***專戶核撥資金的預算一般不予調整;上級下達的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或者根據國家有關***策增加或者減少支出,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時,高等學校應當報主管部門審核后報***門調整預算。財***補助收入和財***專戶核撥資金以外部分的預算需要調增或者調減的,由學校自行調整并報主管部門和***門備案。收入預算調整后,應相應調整支出預算。

第十四條決算是指學校根據預算執行結果編制的年度報告。

第十五條學校應當按照規定準確、及時地編制年度決算,報***門審批。

第十六條學校應當規范決算管理工作、加強決算審核和分析,保證決算數據的真實、準確。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七條學校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

(一)財***補助收入,即學校從同級***門取得的各類財***撥款。包括:

1.財***教育撥款,即學校從同級***門取得的各類財***教育撥款。

2.財***科研撥款,即學校從同級***門取得的各類財***科研撥款。

3.財***其他撥款,即學校從同級***門取得的本條上述撥款范圍以外的財***撥款。

(二)事業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育事業收入,指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過學歷和非學歷教育向學生個人或者單位收取的學費、住宿費、委托培養費、考試考務費、培訓費和其他教育事業收入。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國庫或者財***專戶的資金,不計入教育事業收入;從財***專戶核撥給學校的資金和經核準不上繳國庫或財***專戶的資金,計入教育事業收入。

2.科研事業收入,指學校開展科研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過承接科研項目、開展科研協作、轉化科技成果、進行科技咨詢等取得的收入。科研事業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門預算隸屬關系從同級***門取得的財***撥款。

(三)上級補助收入,即學校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補助收入。

(四)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學校附屬***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五)經營收入,即學校在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條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第十八條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十九條學校對按照規定上繳國庫或財***專戶的資金,應當按照國庫集中收繳的有關規定及時足額上繳,不得隱瞞、滯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二十條學校支出是指學校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包括:

(一)事業支出,即學校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學校為了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項目支出是指學校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所發生的支出。

(二)經營支出,即學校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學校在開展非***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數;不能歸集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合理分攤。各項經營支出應當與其經營收入相配比。

(三)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學校用財***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四)上繳上級支出,即學校按照***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條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贈支出等。

第二十一條學校應當將各項支出全部納入學校預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學校結合實際情況規定、報主管部門和***門備案。

第二十三條學校從***門和主管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應當專款專用、單獨核算,并按照規定向***門或者主管部門報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后,應當報送專項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接受***門或者主管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二十四條學校應當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府采購制度等有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學校應當加強支出的績效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六條學校應當依法加強各類票據管理,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使用正確,不得使用虛假票據。

第六章結轉和結余管理

第二十七條結轉和結余是指學校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

結轉資金是指當年預算已執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執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結余資金是指當年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者因故終止,當年剩余的資金。學校收支結轉和結余應當單獨反映。

第二十八條學校財***撥款結轉和結余的管理,應當按照同級***門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學校非財***撥款結轉按照規定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非財***撥款結余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為事業基金用于彌補學校以后年度收支差額;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條學校應當加強事業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的原則,統籌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規模。

第七章專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條專用基金是指學校按照規定提取或者設置的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專用基金管理應當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專款專用的原則,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規模。

第三十二條專用基金包括:

(一)職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財***撥款結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規定提取轉入,用于學校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集體福利待遇等的資金。

(二)學生獎助基金,即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照事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業支出的相關科目中列支,用于學生學費減免、勤工助學、校內無息借款、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的資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關規定提取或者設置的其他專用資金。

第三十三條各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辦法,國家有統一規定的,按照統一規定執行;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學校主管部門會同同級***門確定。

第八章資產管理

第三十四條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三十五條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三十六條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等。

前款所稱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科研及其他活動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對應收及預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無法收回的應收及預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照規定程序批準后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對存貨盤盈、盤虧應當及時處理。

第三十七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及構筑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書、檔案;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第三十八條學校對固定資產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不考慮殘值。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可以繼續使用的,應當繼續使用,規范管理。

文物和陳列品、***書、檔案、動植物等,不計提折舊。

固定資產折舊不計入學校支出。

第三十九條學校應當對固定資產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保證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照規定處理。

學校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第四十條在建工程是指已經發生必要支出,但尚未達到交付使用狀態的建設工程。

在建工程達到交付使用狀態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工程竣工驗收、資產交付使用和財務決算。

第四十一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財產權利。

學校通過外購、自行開發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應當合理計價,及時入賬。學校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學校取得無形資產而發生的支出,計入事業支出。

第四十二條學校應當對無形資產在其使用期限內采用年限平均法進行攤銷。對于使用期限不確定的無形資產,攤銷辦法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無形資產攤銷不計入學校支出。

第四十三條對外投資是指學校依法利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進行的投資。

學校應當嚴格控制對外投資。在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和事業發展的前提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對外投資的,應當履行有關審批程序。

學校不得使用財***撥款及其結余進行對外投資,不得從事股票、期貨、基金、企業債券等投資。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學校以實物、無形資產等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合理確定資產價值。

第四十四條學校資產處置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履行相關審批程序。

學校出租、出借資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同級***門審批。

第四十五條學校對外投資收益以及利用國有資產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應當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學校資產處置收入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四十六條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資產管理制度,加強資產管理,按照科學規范、從嚴控制、保障事業發展需要的原則合理配置資產,建立資產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資產使用效率。

第九章負債管理

第四十七條負債是指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四十八條學校的負債包括借入款項、應付及預收款項、應繳款項、代管款項等。

借入款項是指學校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入的各類款項。

應付及預收款項包括學校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和其他應付款等款項。

應繳款項包括學校收取的應當上繳國庫或者財***專戶的資金、應繳稅費,以及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的款項。

代管款項是指學校接受委托代為管理的各類款項。

第四十九條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類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第五十條學校應當建立健全財務風險控制機制,規范和加強借入款項管理,嚴格執行審批程序,不得違反規定舉借債務和提供擔保。具體審批辦法由學校主管部門會同同級***門制定。

第十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五十一條學校應當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實行內部成本費用管理。

第五十二條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關核算對象和核算方法,對學校業務活動中發生的各種費用進行歸集、分配和計算。

第五十三條費用是學校為完成教學、科研、管理等活動而發生的當期資產耗費和損失。

第五十四條學校應當在支出管理基礎上,將效益與本會計年度相關的支出計入當期費用;將效益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會計年度相關的支出,按照有關規定,以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等形式分期計入費用。

第五十五條費用按照其用途歸集,主要包括:教育費用、科研費用、管理費用、離退休費用和其他費用。

教育費用是指學校在教學、教輔、學生事務和其他教育活動中發生的各項費用。

科研費用是指學校為完成所承擔的科研任務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管理費用是指學校為完成行***管理任務而發生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校級行***管理部門發生的各項費用,學校統一負擔的工會經費、訴訟費、中介費、印花稅、房產稅和車船使用稅等。

離退休費用是指學校負擔的離退休人員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項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學校無法歸屬到本條上述費用中的其他各項費用。主要包括:對附屬單位的補助、上繳上級支出、財務費用、捐贈支出等。

第五十六條學校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不能直接歸集的,應當按照一定原則和標準合理分攤。

第五十七條學校應當根據實際需要,逐步細化成本核算,開展學校、院系和專業的教育總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科研活動成本的核算應當細化到科研項目。

學校實行內部成本費用管理后,應當建立成本費用與相關支出的核對機制,以及成本費用分析報告制度。

第十一章財務清算

第五十八條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學校發生劃轉、撤銷、合并、分立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五十九條學校財務清算,應當在主管部門和***門的監督指導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六十條學校清算結束后,經主管部門審核并報***門批準,其資產分別按照下列辦法處理:

(一)學校因隸屬關系改變,成建制劃轉的,全部資產無償移交,并相應劃轉經費指標。

(二)學校撤銷的,全部資產由主管部門和***門核準處理。

(三)學校合并的,全部資產移交接收單位或者新組建單位,合并后多余的國有資產由主管部門和***門核準處理。

(四)學校分立的,資產按照有關規定移交分立后的學校,并相應劃轉經費指標。

第十二章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六十一條財務報告是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學校應當定期向各有關主管部門和***門以及其他有關的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第六十二條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財***撥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資產投資決算報表等主表,有關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等。

第六十三條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學校收入及其支出、結轉、結余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對外投資、資產出租出借、資產處置、固定資產投資、績效評價的情況,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六十四條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當按照主管部門的規定,根據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科學設置財務分析指標,開展財務分析工作。

財務分析指標主要包括反映學校預算管理、財務風險管理、支出結構、財務發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標(財務分析指標見附表)。

第十三章財務監督

第六十五條學校財務監督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預算編制、財務報告的科學性、真實性、完整性;預算執行的有效性、均衡性;

(二)各項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規性;

(三)結轉和結余的管理情況;

(四)資產管理的規范性、有效性;

(五)負債的合規性和風險程度;

(六)對違反財務規章制度的問題進行檢查糾正。

第六十六條學校財務監督應當實行事前監督、事中監督、事后監督相結合,日常監督與專項檢查相結合。

第六十七條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經濟責任制度、財務信息披露制度等監督制度,依法公開財務信息。

第六十八條學校依法接受主管部門和財***、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十四章附則

第六十九條學校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應當執行本制度。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條學校應當根據本制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相應財務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報主管部門和同級***門備案。

第七十一條本制度自公布起施行。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7一、本單位的業務收支審批由園長負責或由園長授權的分管領導審批本園的各項貨幣資金業務,授權書由園長室與會計人員分別保存。

二、凡是開具行***事業單位統一收據對外收費,一律按照縣物價局審批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進行。此項工作由會計人員負責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制止和糾正。如果制止和糾正無效,應當向本單位領導匯報,請求作出處理。

三、支付申請。任何部門任何人需要購物或個人用款時,必須填制購物申請單及個人用款單并注明款項的用途、支付金額、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效的相關證明,報主管負責人審核簽字。

四、支付審批。審批人應嚴格遵守審批權限、審批程序的規定,在預算經費中支出,對不符合規定的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

1.金額在5000元以下由園長審批;金額在5000元以上由核心組會議集體討論。

2.大批、大件設備采購、基建維修申報審批程序

(1)核心組會議集體討論通過后,由具體操辦人提出書面預算計劃。

(2)預算計劃報校產管理站審批(包括報局審批)。

(3)預算審批同意后,報區***府采購部門。

五、復核支付。出納崗位人員對批準后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主要復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準范圍、權限、程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據、憑證是否齊全,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復核無誤后按規定辦理支付手續,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六、會計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收支項目的內容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是否超出開支標準和限額,經辦手續是否齊全以及存在其他問題等內容。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應及時予以糾正。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8一、嚴格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做到財務管理規范化、制度化。

二、各校各項收入必須交會計室,由出納會計開具《行***事業單位收款收據》作收入。

三、出納做到每學期的收入現金必須在開學一個月內存入賬戶,出納的周轉金不超過5000元。

四、各校賬目必須做到日清月結,學期末各校將組織領導、教師代表進行清理,并向體教職工公布每學期的各校財務收支情況。

五、各校財會人員必須做到身正、口穩、手直。主管會計每月應向分管財經領導匯報財經收支、結余情況,并實行月報表匯報制度,協助各校領導管好財、理好財。

六、嚴禁各校亂收費、亂攤派、亂推銷。如有違者,將責令退還,并予以總金額的50%罰款,中心學校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報上級部門處理。

七、堅決執行一本賬收支,一個專戶銀行存款,一支筆審批的財務管理制度,各校購買物品一般由出納會計負責,當事人核實簽字,主管領導審批方可入帳,會計對不符合財經手續、不合理開支或不正規的單據發票有權向分管領導指出,并不予報銷。

八、公款不準借支,特殊情況經批準后才可借支。但數額不得超過本人當月工資。還款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對收款挪用的教師,其挪用款從教師工資中扣除。超過一個月而不能還款的,各校將按月利率2%收取利息。對學期末仍有欠款未還的教師,實行10%罰款,5%計息,調出人員如欠公款,工資關系暫不轉出。

九、嚴格控制大吃大喝,亂買亂用的消費收支。對外來客人一般實行校內進餐對口接待,但嚴禁超標準接待,校內進餐不得超過150元標準,特殊情況在餐館進餐,參與領導必須寫清事由,同時要控制標準。

十、因公出差,所領經費必須在回校后一星期內結帳,出差報銷標準按上級文件標準執行,教學方面經費開支,按《教學支出管理規定》執行。

十一、教職工休息日加班補助每天20元。突擊性工作需正常上班期間要加班加點,給予適當補助。外出公差或參加各班教研活動,縣級只報銷車費(不超過8元)及會務費,不報銷住宿費,不發生活補貼;市級報銷往返車費,住宿費每天限報20元,并每天補助生活費15元,省級以上報銷車費、會務費,住宿費每天報30元,并每天補生活費20元(如住宿費、生活會、在會務費內不另報銷)。函授學習一切費用自理。鄉、縣、市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一個周以上培訓,只報銷車費、住宿費,不補助生活費。

十二、堅決執行集體簽訂合同制度,簽訂千元以上的合同,必須有兩個以上領導參加,嚴禁任何個人在家私自征訂任何物品。

十三、各校需要買東西,必須要各線分管領導同意并寫清事由,方可入帳支出,總務做到每周清查一次,不合理、不合格的不予入帳。

十四、分管總務的校長協助校長管理各校財經,各處室開支經費一次百元以上須經各線分管校長同意,百元以上須經校長同意,兩千元以上須經辦公會通過。

十五、各校來客需要招待(飯、煙、飲料等)須經校長同意,校長外出須由主管校長同意方可報銷,未經允許費用自理。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9一、經費審批手續

1、各處(室)(教研組、實驗室、電教室由教務處負責)

應在開學前將本部門一學期要購買的辦公教學用品列出計劃,開具清單,報總務處統一辦理。

經費審批手續為:

(1)學校辦公教學用品,由保管員根據需要和庫存情況,開具清單,填寫請購單,交總務主任,分管財務的副校長、校長審批,辦公用品由采購員統一購買,實驗室、電教室等教學用品可指定專人購買。(如大額度購買需用招標制)。

(2)各處(室)因工作或教學需要,擬臨時購買特殊辦公教學用品,由處(室)第一責任人向學校提出。200元以內由總務主任簽字批準,200——1000元以內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簽字批準,1000-20xx元以內由校長簽字批準。20xx元以上在班子通氣,5000元以上在行***會上討論,由總務主任,分管財務的副校長、校長聯合簽字批準。(代收費用的支出除外,如購書款、購作業本款等)

2、凡來我校借讀或自費的學生需退部分費用的,退款審批手續為:

(1)無任何原因中途退學、轉學學生的借讀費用,自費費用一律不退。因家庭變遷或班主任堅決要求其轉學的學生退款應由班主任簽字同意,***教主任、總務主任、分管教學的副校長聯合簽字批準。

(2)借讀生、自費生系我校教工孫輩、侄輩或確因工作關系需給予適當照顧的,可優惠收費總額的三分之一,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核實,由***教主任、總務主任、分管教學副校長、校長聯合簽字批準。

二、單據報銷手續

1、單據報銷要有經手人、驗收人、總務主任三人簽字才能報銷。金額在200元以上只需總務主任簽字報銷,金額在200——1000元以內立交分管財務的副校長簽字報銷,金額在1000——20xx元以內應由校長簽字報銷,金額在20xx元以上的應由總務主任、分管財務的副校長、校長聯合簽字報銷。

2、購物單據要寫清戶名、品名、數量、單位、單價、金額大小寫,否則不予報銷。

3、開具發票,必須具有稅務部門的簽章,否則,此票無效。

4、凡屬收費收據、白條、的士票、餐費均應經手人、證明人簽字,由總務主任,分管財務的副校長,校長聯合簽字報銷。

三、旅差費有關規定

1、凡是學校同意出差,外出參觀學習的人員,視外出路程遠近,經分管財務的副校長簽字,可借適當旅差費。

2、外出人員所借的旅差額,途中車、船票等各種報銷憑證,必須妥善保管好,如有遺失,由自己負責。

3、外出人員要按規定時間返回單位,以返昌的那天起,必須在七天內到總務處辦理報銷手續。

4、旅差費用的報銷需由會計核算,500元以內的由總務主任簽字報銷,500—1500元以內的由分管財務的副校長簽字報銷,1500元以上的由校長簽字報銷。

5、所有外出人員,要注意節約開支。嚴格按規定和財務制度辦事。如有違紀的現象,不給報銷。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10為嚴肅財經紀律,控制各種資金使用范圍,加強學校財務管理,防止浪費,勤儉辦學,使有效的資金發揮其應有的效益,特制定以下財務制度。

一、嚴肅收費***策,嚴格收費手續

1、學校的收費嚴格的按照省教育廳、省***、省財***廳印發的《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推行的“一費制”收費方案》,嚴格執行,公示收費。

2、按照上級財務規定,嚴格的執行“收支兩條線”,學校的收費資金先繳財***專戶,轉回后方可使用。

二、嚴格控制經費開支

1、經費的使用,須有申報手續,購物須填寫申購單,由校長審批后方可購買,使用經費在五千元以上須學校校委會研究決定,并制定實施方案方可實行。

2、學校所需的物品,統一由總務處購買,并做好登記,然后發放,并簽好領取手續,非經學校批準的,一切個人購買的物品學校不予報銷。

3、購物發票務必經審查實屬工商稅務部門注冊的正規發票,報銷發票做到有四人以上簽字(校長、總務主任、會計、經辦人)方可報銷。

4、任何人不準挪用學校公款,教師出差辦事使用資金一律自行墊付,回校結算。

5、學校的由出納員保管,法人章、收費票據、及財務檔案由會計保管。

三、堅決制止亂收費和私設“小金庫”。

四、學校代收代管的項目按照上級規定嚴格執行,合理收費,定期結算,做到多退少補。

五、國家推行的學生“一補”***策,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上級的要求,嚴格按程序操作執行,建立領導小組,健全實施方案,理解社會各界的監督。

六、學校每年度向全校教職工通報學校的收入和支出狀況。

七、學校的出納人員,按照財務和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好資金的收付工作,對違反財務制度的開支,有權拒付,根據原始憑證,及時記帳,天天盤點庫存現金,月月核對銀行存款,做到帳款相符,帳據相符,不出差錯,庫存現金務必控制在限額500元以內,不準公款私存。

八、會計人員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向校長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合理編制學校經費預算及年終結算工作,做好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工作。

九、加強票據管理,收費票據使用務必進行登記,定期向***門報告,收費票據的領取使用結存狀況。

十、財會人員要持證上崗。

十一、加強學校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不斷健全財務規章制度。

十二、學校校舍財產物品一律不準出租出借。

十三、加強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表以及會計核算專業材料要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清冊,妥善保管。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111、加強財務管理,實行領導班子成員集體理財制度。領導班子要根據學校當年收入情況,年初集體研究制定出學校全年經費支出計劃,年終向全體教職工做出計劃執行情況報告。并將年初計劃,年終總結上報中心學校。

2、實行民主理財。凡超過1000元(含1000元)的支出必須經領導班子研究決定,不得個人或極少數人主觀臆斷,擅自作主。

3、凡學校計劃改建、維修等工程及大額購置超過5000元的支出要經過領導班子例會研究,同時上報上級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實施。凡是符合招投標條件的項目,要按招投標有關規定執行,工程項目要堅持預決算制度,否則要追究學校一把手經濟責任。

4、凡支出單據一律實行聯簽制。核銷單據時,要有經手人簽字,屬有形資產類支出要要經實物保管員驗收簽字,然后報請校長審批同意,同時還需有關人員實行聯簽。我校單據聯簽人由校長、和經辦人及學校理財小組組成。上述人員分別簽字后才能報財,否則不得核銷。

5、量入為出,學校當年收支必須做到無赤字,有結余,確保收支平?,嚴禁負債運行。

6、嚴格控制差旅費和招待費支出,實行年度限額管理制度,如有特殊情況超限額的部分要報上級批準,否則不能做財務處理。

7、努力做到節約、壓縮開支。如沒有外債,學校必須結余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改善辦學條件。學校各項收入全部入帳,實行財務一本帳,不得出現赤字。

8、扶困助學資金要及時足額發放,嚴禁擠占挪用。凡是上級扶困助學資金應發給學生的,要及時足額發放到學生手中。領取手續健全。如困難住宿生補助及其他形式的救助資金,學校不得擠占、挪用,否則要嚴肅處理。

9、學校財務要及時公開、公示,認真接受民主監督。學校要把本校財務收支情況每一學期向全體教職工公開、公示一次,對群眾提出的質疑,學校分管負責人要做出明確解釋,陽光操作,增加透明度。

10、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嚴防集體財產流失。學校必須建立固定資產帳薄,新增固定資產要及時登記入帳。因工作需要存放在個人手中的學校財產,工作變動時必須移交回學校。對學校固定資產每年盤查一次,減少的固定資產要合理,且經過正常批準,切實做到帳物相符,嚴防集體財產流失。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12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西安體育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財務管理制度表》(下稱“本制度”),是根據《西安體育學院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學生社團管理章程》及院學生社團聯合會(下稱“社聯”)、院學生社團(下稱“社團”)的實際情況而制定的。

第二條本制度是規范社聯下屬各部門及社團的財務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社聯及社團以此制度作為財務管理準則。

第三條本制度本著公開、明晰、客觀、有效的原則,確保我院各社團的正常運轉,規范社團活動,切實保障社團的正當權益。

第二章經費的使用

第四條經費使用堅持先審批后使用的原則,購買日用品、舉辦社團活動至少提前兩周將《學生社團活動經費策劃與預算》(物品名稱、所需金額均需列出),提交給社聯財務部審核同意后,經***團審核,經團委分管學生社團的副書記審核,最終提交團委書記審批同意后執行。

第五條社團活動嚴格按照預算執行,如果超出預算金額,超出部分由社團自行承擔。

第三章經費報銷規定

第六條活動策劃書應附有活動的經費預算,活動策劃書的經費預算應與活動申報表中的預算內容完全一致。

第七條活動結束后的一周內要把所有單據準備好交由社聯財務部及***團初審,團委辦公室負責財務的老師預審,團委副書記審核,經團委書記審批后方可報銷。

第八條實行嚴格的票據管理制度,只能報銷正規發票。且發票應注明日期,購買物品的型號,數量和金額,在發票右上角填寫發票序號,并附經手人簽名。發票具體要求如下:

(1)發票的客戶付款只能填寫“西安體育學院”字樣,多寫、錯寫或不寫均不予以報銷。

(2)物品欄商品名稱須詳實寫明,商品過多可另附清單,貼于發票背面。

(3)發票及清單上需要加蓋收款單位財務專用章。

(4)餐飲、娛樂等不符合財務規定的發票均不予報銷。

(5)發票正面不得擅自涂損。

附:報銷須知:

(1)報銷憑證為正式發票或支付憑證(支付憑證打印在A4紙上)。

(2)活動(比賽)照片4~6張,彩印在A4紙上(一張紙上2~3張),照片內容必須與當天活動(比賽)為實。

(3)活動總結(活動亮點和需要改進的地方都能呈現出來),電子版和紙質版各一份(紙質版用黑色簽字筆簽名)。

(4)活動(比賽)前期和活動(比賽)結束當天必須以微信公眾號推送活動(比賽)內容。

(5)以上4點必須在一周之內交由社聯財務部審核,超時一律不予報銷。

(6)本次活動經費未審批下來,不能申請下期活動經費。

第九條本規章制度由社聯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1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中小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中小學校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利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三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規范資金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范學校經濟秩序,維護學校聲譽;如實的反映學校財務狀況,為領導決策提供必要的數據資料;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條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收入主要包括:教育經費撥款、教育附加撥款、上級補助收入、撥入專款、事業收入(如:住宿費、其他事業收入)、捐贈收入、其他收入(如:利息收入等)。

第五條學校的各項收入要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財***撥款和上級補助收入直接列單位預算;學校收取的各種代收費、農村學校收取的幼兒經費都要納入學校經費帳戶統一核算。所有經費都不得截留或隱瞞,事項發生后15天內不辦理經費解繳手續的視為挪用教育經費,對單位領導人和經辦人進行通報并處以違規金額3-5%罰款。情節嚴重的上級部門處理。

第六條學校面向學生收取的各項費用,除出具收費票據外,一律要填寫收費情況統計表,必須經班主任和學校領導核實簽字后,隨票據報財務人員記帳。

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七條支出是指中小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主要包括:事業支出、專項支出。

第八條各項支出應分清性質和類型,正確列支和歸集。專項支出要與撥入專款配比。

第九條單位支出按下列口徑辦理:

(1)購入的辦公用品可直接列報支出,購入其他各種批量物品在領用時憑出庫單列報支出。

(2)購入固定資產,經驗收后列報支出,同時記入“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科目。

(3)其他各項費用,均以實際報銷數列報支出。

第十條人員經費支出,必須嚴格執行人員編制管理制度。嚴格控制發放獎金、福利、補助。凡發放獎金的,首先要考慮有資金來源,不得舉債發獎金;其次要制定考核獎懲辦法并嚴格按考核結果發放。并將考核結果隨獎金發放表報財務部門備查。

第十一條各單位的公用經費應在教育局核定的預算額度內,根據單位實際業務支出需要,按月有計劃、合理地使用。凡因實際情況,超出全年預算指標的,需打報告,經縣局同意,方可列支。支出時要嚴格堅持開支標準。對不該報銷的項目,做到堅決不報。如發現不該報銷的而報銷,由經辦人和審批人負責追回所報資金。追不回的資金,由校長和財務人員各承擔50%。學校重大支出要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會辦,會計人員根據財會制度把住報銷關,不辦無計劃開支,不辦理超標準開支,不辦理手續不全的開支。大宗物品購置,應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購置方案;一次支出小學在20xx元以上,初級中學在3000元以上。

第十二條基建工程項目必須先經縣教育局審核同意后,按先立項后預算再招標,最后與承建單位簽訂合同的程序進行。項目實施過程中如需變更,應按程序辦理報批手續,工程完工后應及時辦理工程造價決算,報有關部門審計。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項目,會計不予辦理付款手續,付款時,承建單位必須持稅務部門開具的建筑專用發票。

第十三條校舍維修、裝璜項目,應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維修和裝璜方案,打報告送縣局計財科,經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再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四條業務招待費管理。業務招待必須堅持勤儉節約,量力而行的原則,對各類活動或來客確需招待的,原則上安排在學校食堂就餐,所有業務招待費必須在事業支出—公用經費—業務招待費目節科目中核算。并每學期向教職工公布一次。

第十五條差旅費用管理。縣內不發出差補助費,縣外按規定標準執行。外出開會辦事原則上不得使用出租車,差旅費報銷要一事一單注清楚事由,所有差旅費用必須在事業支出-公用經費-差旅費目節科目中核算。

第十六條培訓費用管理。凡是要報支培訓費用的,在按有關經費開支標準執行的同時,都必須附有縣教育局通知或相關的批準手續,否則不予報銷。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14一、會計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廉潔奉公;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熟悉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掌握本行業業務的有關知識;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

二、持證上崗,定期參加***門規定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技能。

三、按照《會計法》和上級要求設立會計核算科目,建立帳冊,設立總帳和明細帳、銀行日記帳和現金日記帳。

四、做好會計核算工作,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五、對本單位的收入、支出進行全面的預測,按照收支情況,編制年度預算計劃,并嚴格按照預算計劃執行。

六、正確分清各類收支,按月向民主理財小組和校長匯報學校財務執行情況,協助校長做好學校財務管理工作。

七、學校所有的收費項目按物價局規定辦理,亮證收費,所有收費全部入帳,不設帳外帳。

八、對往來款項設立明細帳,及時清理;對應上繳的款項,不拖欠挪用,及時上繳。

九、加強對學校資產的管理,確保學校資產不流失,按規定進行核算,固定資產的購入、使用、報廢清理手續完整,做到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十、做好年終決算工作,全部報表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口徑一致,帳帳、帳表相符,編報及時說明詳實。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十一、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妥善保管好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資料,定期立卷歸檔。

十二、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全部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并編制移交清冊。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15第一條為了進一步保證中小學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的正常運行,規范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健康、協調、持續發展,根據《教育法》、《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文件精神,結合單位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好教育事業發展和教育經費保障的關系。

第三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科學編制學校預算,合理使用教育經費,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為領導決策提供必要的財務數據資料;加強票據管理和資金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學校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范學校經濟秩序;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四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校長對學校的財務工作負法律責任。學校負責人要按照《會計法》的規定,嚴格履行法定職責,對本單位財務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負全部責任。必須保證財務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財會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學校的一切經濟活動在校長的統一領導下,由新密市會計核算中心統一管理。學校所有的會計業務,必須納入新密市會計核算中心集中管理,嚴禁私設“帳外帳”、“小金庫”。

第五條強化學校預算管理,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根據學校事業的發展、招生情況和學校的長遠規劃以及年度收支增減等因素來通盤考慮,科學編制,自求平衡。學校預算一經批準下達,必須嚴格執行,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和變動,必須維護預算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做到“無預算不開支,有預算不超支”。因***策變化或事業發展規劃有較大調整等原因,當年確需調整預算項目的,經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調整。學校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不得遺漏,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六條嚴格財務制度,加強支出管理

1、規范公用經費開支范圍。中小學公用經費主要用于保證學校基本運轉,教學活動和后勤服務等方面的開支。具體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及***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嚴格控制非教學性支出和獎金福利的發放。

2、實行學校經費支出校長“一支筆”審批制度。報銷票據必須合法、合規,具備支出事由、日期、單價、數量、金額、經手人簽字、校長簽字等要素。

3、實行學校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制度。學校要認真執行財務公開的規定,重要開支事項(如大額商品采購的商品規格、采購人員的確定、維修項目施工單位的選擇等),必須經校領導班子、教代會或全體教職工會討論通過,并要留有書面記錄。每所學校要成立3-5人左右的理財小組,由公道正派,群眾威信高的人員擔任,負責對學校支出情況進行監督。學校要每學期要向教職工公布財務收支明細賬目,接受教職工監督。

4、實行學校大額支出審批制度。學校大額支出必須事先報上級審核批準,未經批準一律不準支出。原則上小學單項開支500元、中學單項開支1000元以上的,必須報中心校校長批準同意后方可開支。對弄虛作假者、隱瞞實情者、套取開支者按私分公款、貪污挪用論處,一律追究校長責任。

5、嚴禁濫征訂、濫發復習資料。各學校不準以任何理由給學生征訂省、市、縣***門規定書目以外的學生學習資料以及各種測試題、復習題,切實減輕學生負擔。

6、嚴格控制差旅費支出,嚴禁私人用車公款報銷。差旅費支出單據必須注明具體事由、來往路線、參與人員,否則領導不予簽字,財會人員不予報銷。

7、嚴格控制招待費支出。

第七條加強中小學資產管理。中小學校要加強資產日常管理工作,必須規范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健全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交接、維修等內部管理制度,并定期組織資產清查,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中小學國有資產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讓、對外捐贈、抵押、擔保、報廢、報損等,應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并報縣教育行***主管部門、***門審批,嚴防國有資產流失。

第八條嚴格執行上級文件規定,按照財經紀律和法規要求,對違反財務規定、財經紀律的人和事將依法依紀給予嚴肅處理。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16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中小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國家有關法規,結合中小學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于各級人民***府舉辦的普通中小學校、職業中學、特殊教育學校、工讀教育學校、幼兒園、成人中學和成人初等學校。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舉辦的上述學校參照執行。

第3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4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單獨設置財務機構的中小學校,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不具備條件或不需要單獨設置財務機構的中小學校,實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體制。即在一定區域內,設置中心財務機構,統一管理區域內中小學校的財務活動。學校只設報賬員,在校長領導下,管理學校的財務活動,統一向中心財務機構報賬。具體實行何種體制,由地方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第6條中小學校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權限、技術職稱、任免獎罰,應嚴格按照〈會計法〉規定執行。

第7條中小學校校辦產業、勤工儉學項目的財務活動,由學校財務機構統一領導。

第三章單位預算管理

第8條預算是指中小學校根據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中小學校預算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第9條國家對中小學校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定額或者定項補助標準根據中小學校特點、學校收支狀況、事業發展計劃以及國家財******策和財力可能確定。

第10條預算編制原則

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學校應當自求平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11條預算編制方法

收入預算,應考慮學校維持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要,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測算編制。

支出預算,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教學和行***管理人員工資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

第12條預算編報審批程序

中小學校預算由學校提出預算建議方案,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管理權限分別上報各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報***門核定預算控制數。中小學校根據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由各有關主管部門匯總報***門審核批復后執行。

第13條預算執行和調整中小學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財***補助收入和從財***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一般不予調整;如果國家有關***策或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可以報請主管部門或者***門調整預算。其余收入項目需要調增、調減的,由學校自行調整并報主管部門和***門備案。收入預算調整后,相應調增或者調減支出預算。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4條收入是指中小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15條中小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補助收入,即中小學校從***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包括教育事業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費、公費醫療經費、住房改革經費等。上述財***補助收入,應當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不同的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上級補助收入,即中小學校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即中小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繳納的雜費;非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繳納的學費;借讀學生繳納的借讀費;住宿學生繳納的住宿費;按照有關規定向學生收取的其他費用等。其中:按照國家規定應當上繳財***納入預算的資金和應當繳入財***專戶的預算外資金,要及時足額上繳,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核準不上繳財***專戶預算外資金,計入事業收入。

(四)經營收入,即中小學校在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中小學校附屬***核算的校辦產業和勤工儉學項目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16條中小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7條支出是指中小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8條中小學校支出包括:

(一)事業支出,即中小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事業支出的內容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

(二)建設性支出,即中小學校用于建筑設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專項資金和社會捐贈等新建、改擴建建筑設施發生的支出。

(三)經營支出,即中小學校在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四)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中小學校用財***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第19條中小學校開展非***核算經營活動,必須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不能直接歸集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合理分攤。,經營支出應當與經濟收入配比。

第20條中小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單獨核算的專項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定期報送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后,應當報送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21條中小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主度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學校結合本校情況規定,報主管部門習和***門備案。學校規定違反法律和國家***策的,主管部門和***門應當責令改正。

第22條中小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17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中小學校的財務管理,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發展,根據《***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國發〔20xx〕43號)文件精神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縣各級人民***府舉辦的普通初中、職業初中、九年一貫制學校、普通小學、特殊教育學校,高級中學等也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正圈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府采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按照農村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要求,以中小學經費實行“校財局管”的管理辦法,并由縣級財***、教育行***部門及農村中小學共同組織實施。

縣級***門的主要職責:按有關***策和要求,組織預算編制工作,按規定程序和時間下達預算控制數和批復農村中小學預算;按批準的農村中小學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每年新學期開學前,要按國庫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的辦法,保證農村中小轉資金及時到位;對農村中小學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使用效果進行考核;定期向縣級人民***府報告農村中小學預算執行情況;定期向上級***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縣級***門的主要職責:在編制好本級教育行***部門預算和執行部門預算的前提下,組織、指導農村中小學校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草案,匯總報送同級***門;根據縣級***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和預算批復,向各農村中小學下達預算控制數和年度預算;匯總審核農村中小學校用款計劃,及時向***門提出申請;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和監督,對農村中小學校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內部審計;定期向上級教育行***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情況。

農村中小學校的主要職責:認真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各項***策,在校長的領導下,組織學校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研究、確定預算建設草案,報各鄉鎮中心學校匯總,各中心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報送縣教育局;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按批準的年度預算向縣教育局申報用款計劃,按要求定期報送預算執行情況報表。

第六條、按照財***“四項”的要求,中小學校的財務嚴格實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府采購、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制度,各項收入統一編入縣級財***預算,并由縣級***門按照財***國庫管理體制的規定辦理資金支付。

第七條、以鄉鎮中心學校為單位分別設立中小學財務核算點,以學校(教學點)為基本核算單位,分別按***策規定的標準,核算中小學經費,各中學和村小(教學點)實行報帳制,但學校的資金所有權、使用權、財務自不變。中小學校的賬戶按照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的規定,在本地金融機構開設零余額賬戶,核算學校的財務收支,賬戶的管理按照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八條、各鄉鎮中心學校的財務核算點要有專門人員擔任會計、出納工作一般鄉鎮2-3人,鄉鎮3-4人。各中學和各小學只設立報帳員,財務核算點分別為各中小學校設立帳本。中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有關中學代理記帳,小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各小學代理記帳,并辦理學校的會計核算、資金收付、會計報表、檔案管理等財會業務。學校可成立教職工推薦產生的理財小組,負責對學校每月收支匯總表進行初審,校長終審。學校對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第九條、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必須由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撤換和調動。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十條、按照財***“四項”的要求,中小學校必須編制完全的部門預算,將學校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統一納入縣級財***預算。

第十一條、預算編制原則

預算編制應正確體現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策、方針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預算法》、《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保證重點,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得編赤字預算。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

中小學校預算主要包括收入預算、支出預算、***府采購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預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項目支出等。

中小學校預算編制時應將預算內、外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統籌考慮。本著量入為出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支出,重點保證教職工工資、公用經費、校舍維修改造、資助僻生等支出。

第十三條、預算執行

各中小學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應視資金的用途,采取網上申請或手工填寫《中小學校用款計劃表》,向教育財務部門提出用款計劃,教育局財務部門對各學校的用款計劃審核匯總后報***門,***門根據教育財務部門分校匯總表對各學校所需資金進行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

第十四條、預算調整

中小學的預算執行中原則上不予調整,但國家***策發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直接影響到中小學正常教育教學活動時,可由中小學校提出預算調整申請。預算調整的申請應包括調整的事項和原因、調整的必要性、調整的金額等。預算調整必須符合法定程序。

中小學校的預算支出應當按照預算科目執行,即按申請(指定)的用途使用資金。不同預算科目之間的預算資金需要調整使用的,必須報縣***門批準,不得擅自改變資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條、中小學校依法從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必須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不得隱瞞、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謀取私利。取得收入時必須使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并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財***專戶儲存。

第十六條、中小學校的收入主要有財***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學校代收的課本費、作業本費等不屬于學校收入,但必須納入財***預算外資金專戶儲存,在學校財務部門通過往來賬戶核算,代收費收入應與學生結算,多退少補。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條、中小學校的各項支出,必須按國家和當地的統一開支范圍和定額標準執行。嚴格區分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的使用,保證專款專用。和省用于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不得挪作它用,和省補助的中小學校公用經費不得用于償還各類非債務。

第十八條、中小學校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項目支出、勤工儉學支出、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結轉自籌基建支出等。

人員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人員支出等。

對個人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包括離退休費、退職費、撫恤和生活補助費、醫療費、住房補貼、助學金和其他補助支出等幾項。

公用支出是指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滿足基本辦學需要而形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專項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勞務費、租賃費、零星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工會經費、其它日常支出等;專項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設備購置費、專用設備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書資料購置費、其他專項支出等。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18為了使學校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財務工作有據可查,有章可循,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財務管理制度。

(一)管理原則

學校財務管理實行集中管理原則,全學區的財務收支,在校長領導下,按照財務制度,由中心校財務室統一收支,各村組辦學經費按校內分配制度由中心校統一下撥,村組負責人管理使用,同時要向中心校財務室報帳,接受其管理和監督。

(二)財務收支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堅持收支“兩條線”,一個口子進,一個口子出,做到增收節支,勤儉辦學,嚴禁輔張浪費,將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

2、實行實記入帳制,堅持做到收支有依有據,嚴禁收入不出據,收入不入帳,多收少記和“小金庫”,嚴禁支出無憑據,使用無效票據和多支多報。

3、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杜絕教師私自亂收費現象發生。

4、嚴格執行上級規定的報銷制度,堅持報銷標準,控制出差人次數,出差人員須經學校派遣方可出差,否則不予報銷費用。

5、學校財務收支應有計劃,避免盲目支出,保證學校教職工基本福利待遇的落實,保證學校的正常運轉,保證有計劃的償還下欠債務和學校的進一步發展。

6、實行帳款分離,會計管帳不經手現金,出納經手現金不管帳。

(三)現金管理

1、學校現金實行銀行開戶管理,任何收入必須堅持先入行后支出,杜絕坐收坐支。

2、學校出納手中現金原則上不得超過1000元,否則若因現金被盜,后果自負。

3、學校出納必須按時收好學校一切經費并及時入庫,按學校規定時間完清一切經費,嚴禁任何人抓挪學校公款。

4、學校職工原則上不得借用學校公款,若因特殊情況借款300元以下可由出納視其情況借支,但必須保證按期如實收回,否則由出納自行負責。300元以上借款需經校長簽字同意后方可借出,如經辦人不按規定辦理借款屬個人行為,后果自負。

(四)支出票據的使用和管理

教職工福利,津補貼發放,使用工資發放清冊或領條,節假日加班補貼和有關活動補助,由經辦人開條,校長審核,會計制單后,校長簽字發放。對外收費、購物、乘車、住宿、招待等業務開支必須使用國家規定的有效票據,務工開支必須使用稅務票據。堅持報銷票據要素齊全,所有支出票據須有經辦人簽字,校長審核后方能報銷。

(五)購物管理

大宗物品嚴格按照教育局購貨渠道、質量、價格進行購置,嚴禁任何人私自訂購教儀,桌凳,校服,教輔資料等大宗物品。嚴禁任何人以私人名義私自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學生用品或其它商品。學校購置辦公設備,教學設備設施,金額500元以下,由分管人員安排,經請示校長同意后執行,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由行***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執行;10000元以上大宗物品由學校行***辦公會研究報教育局領導審批后執行。學校購置的一切物品發票,須注明經辦人和驗收人,校長審核簽字后方能報銷。

(六)財務監督

自覺接受上級各部門的檢查監督,保障財務人員的財務監督,財務人員按照《會計法》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督促學校糾正。加強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財務人員按月注好帳,交校長審閱后,定時在校務公開欄公布,期初財務收支計劃,期末財務決算,提交全體教師會或教代會審議。

(七)學校建設和資產管理

學校修建(含職工集資房)30萬元以上工程,嚴格按國家規定程序辦理。小型維修和排危工程,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要盡量從節約出發,精打細算,用較少的錢辦較多較好的事。所有學校建設工程按教育局文件自學接受職能部門的審計和監督。學校資產必須按《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管好用好,做到分類造冊進入固定資產帳目,杜絕資產流失。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19為規范我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優先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市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和國家有關法規,學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家資產損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二、財務收支管理

(一)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3、學校要自覺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原則,各項經費必須及時足額上繳學校,做到票款同步。

(二)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包括:事業支出、建設性支出、經營性支出。

2、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精打細算,厲行節約,使各項支出發揮出最大的經濟效益。

3、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學校支出須使用合法票據。

4、嚴格開支審批手續和批準權限:10000元以下支出,由校長審批;重大資金使用,根據“三重一大精神”須由校務會議集體討論決定,然后再由校長審批;維修、基建、綠化、設備添置,由校務會議集體討論后報上級部門備案或審批。

5、支票領用必須由部門主管領用并交于經辦人員,領用前必須在財務處作好登記。

(三)財會人員職責

1、學校會計解結算中心具體負責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做到憑證合法、手續完備、帳目清楚、數字準確、及時記帳、按時結帳、如期報帳、經常分析、如實反映情況。并運用會計資料進行科學分析,做好學校領導參謀。做好學校的收費管理,制止亂收費。

2、出納人員應熟悉、掌握財務制度和收支標準,認真把關,嚴格審查原始憑證,以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為收入和支付的依據,對不符合制度和規定的經濟業務,不予辦理和報銷或要求退還補正。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控制庫存現金限額。及時辦理現金、銀行收支業務,及時登記現金及銀行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妥善保管現金、有價證券及應收票據,嚴格掌握庫存現金限額和現金使用范圍,不得以白條子抵充現金,也不得坐支現金。嚴格空白支票和票據管理,銀行印鑒分人保管,確保資金安全。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3、報帳人員負有出納的職責外,還應做好以下幾點:

⑴及時將學校收入解繳銀行,并將收入記帳聯和銀行存款回執交學校會計人員入帳;

⑵在500元備用金范圍內支付學校各項支出業務,并及時向學校報帳;超過500元的支出業務應按批準權限規定,報校長審批后支付。

4、財會人員應認真做好會計核算工作。記帳憑證每月應連續編號、認真復核、及時打印、妥然粘貼,發現有錯及時更正,確保會計核算資料的準確性。

由于憑證錄入錯誤而導致會計帳簿發生錯誤,只能通過調整憑證的方法進行調整,即另編記帳憑證以紅字沖錯誤憑證,重新編制正確憑證,任何人不得通過其他操作對機內帳簿作無痕修改。

5、報表是進行會計信息綜合的重要手段,是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會計報表必須實行全市統一格式,不得隨意修改報表格式和確定報表文件名稱,并按規定要求報送。做到內容完整,數據準確,報送及時。

6、做好財務分析。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專用基金變動、財務管理以及事業和業務工作完成情況、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三、固定資產管理

學校固定資產是國家財產,是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滿足師生生活所必須的物質基礎。學校應加強對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充分發揮其作用。

1、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

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必須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作用。

財產總保管員負責財產明細帳的管理,做好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頒發、調撥、登記、維修工作,定期檢查核實分管的財產。當分保管員調換時,負責監督交接工作。

財產保管員分管財產、設備的保管、使用、維修,隨時記錄分管財產的變動情況,定期(每學期一次)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學校財產、設備由總務處統一調配使用,專用設備要專管專用,財產設備的使用須有領用、借用、回收手續,努力提高使用效率。學校教職工調離,必須辦理公物歸還移交手續,經財產總保管員簽字后,學校行***才可辦理調動手續。

2、資產的帳、冊。

財產分保管員應對分管固定資產建立財產登記清冊,記錄所分管財產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價值等。學校必須做到帳冊記錄齊全,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3、固定資產減少的鑒定、報批。

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報損和轉讓,一般經學校負責人批準和7人資產處置小組討論。房屋、建筑物、車輛等的大型、精密、貴重設備儀器的報廢、報損和轉讓,要經過有關部門技術鑒定,經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門批準后予以核銷。

固定資產經鑒定不能使用且無使用價值時,應填寫固定資產報損單,經學校負責人批準和7人資產處置小組討論方能報損,并作相應的帳務處理,申報表一份交會計作記帳憑證。收回的變價款上繳財***。

學校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程序及時處理。

四、收費管理

嚴格收費管理,加強行風建設,學校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常抓不懈,嚴格要求,規范學校收費行為,樹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和聲譽。

健全收費許可證制度。學校必須在收費前依據有關文件及時向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的申領和變更手續;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嚴格按規定亮證收費,公開學校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規范學校收費票據,嚴禁自制或代用其他票據,票據的結報實行“向誰購領向誰結報”的辦法。

加強代管費的管理,代管費要按規定統一收繳,集中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按規定項目列支,每學期結束前必須按實結清,列明細向學生公布,余額退還。

五、內部牽制制度

為了在經濟業務處理中查錯防弊,以保證會計信息質量和學校財物的安全完整,各校應制訂學校內部牽制制度。

凡涉及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及登記每一項經濟業務的處理過程,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分工負責。

經費的報銷需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報校長按權限審批后才能辦理。重大經濟業務須經校務會議研究決定。

帳、錢、物相互***分管。貨幣資金實物形態保管和反映貨幣資金增減變化記錄完全***。財產物資保管和反映財產物資增減變化的記錄完全***。

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印鑒,有學校領導和學校報帳員分別保管。

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增強學校財務工作透明度。學校應建立財務審查小組,對學校經費收支情況每月進行審查,公開學校經費收支的項目和內容,加強群眾性的財務監督。學校年度收支預、決算應向教工代表大會報告,接受審議。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20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國家財***法規,切實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穩步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東流鎮所有學校及幼兒園。

第二條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好資金供給與事業發展需要、改善辦學條件和為師生提供服務的關系。

第三條主要任務:合理編制經費預算;規范資金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實行財***國庫集中支付、***府采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范經濟秩序;對小學校及幼兒園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條收入是指各單位開展教學及其它有關教育工作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主要包括:教育經費撥款、教育附加撥款、上級補助收入、撥入專款、事業收入(如:幼兒園保育費等)及其他收入。

第五條各項收入要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財***撥款和上級補助收入直接列入單位預算;預算外資金必須及時全額繳入財***預算外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代收服務性費用要納入單位賬戶實行往來結算。非財***撥款的學前班收費《安徽省***府非稅專用收據統一發票》,收費納入單位財務核算管理。

第六條中心校作為一個會計主體***核算要通過輔助賬等形式記載所屬辦學點的財務活動,同時做好財務指導和監督工作。

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七條各項支出應分清性質和類型,正確列支和歸集。專項支出要與撥入專款配比,要做的專款專用。

第八條支出要按下列原則辦理:

1、購入辦公用品要由單位財務管理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辦理(兩人以上),履行驗收審批手續后可直接列報支出,對涉及***府采購項目的(如:大宗物品購置、房屋修繕等)要實行***府及東至縣教育服務中心統一采購。

2、購入固定資產,經驗收后列報支出,同時記入“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科目。

3、其他各項費用,均以實際報銷數列報支出。

4、嚴格控制發放獎金和超標準搞職工福利。禁止用上級補助資金發放獎金、搞職工福利,招待費按東至縣財***局、教育局規定比例標準支出,有預算外收入的學校和單位搞職工福利和開支招待費要控制在上級規定的比例之內。

5、公用經費要在核定的預算額度內,根據單位實際業務支出需要,要按計劃、合理地使用。支出時要嚴格堅持開支標準。對不該報銷的項目,做到堅決不報。重大支出要經中心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財務人員根據財會制度把住報銷關,不辦理無計劃開支,不辦理超標準開支,不辦理手續不全的開支。大宗物品購置,應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購置方案。年初編制經費支出預算需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后上報教育行***部門,日常經費支出情況和年末經費決算情況,要定期向教職工公布并對外公示,接受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監督。

6、基建工程項目必須先經教育局審核同意后,按先立項再招標,最后與承建單位簽訂合同的程序進行。項目實施過程中如需變更,應按程序辦理報批手續,工程完工后應及時辦理工程造價決算,報有關部門審計。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項目,會計不予辦理付款手續,付款時,承建單位必須持稅務部門開具的建筑專用發票。

7、校舍維修改造項目,應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維修和改造方案,經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再辦理設計、招標等手續。報支經費時要把有關批準手續附后,沒有批準手續的財務人員不得辦理結報手續。

8、差旅費用管理。要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次數,出差補助費按規定標準執行。外出開會辦事原則上不得使用出租車,差旅費報銷要一事一單注清事由,履行審批手續方可報銷,有預借差旅費的要在出差結束后一次結清。

9、學習培訓費用管理。學校領導和教師應按計劃、有目標的參加義務培訓,進一步學習掌握國家***策法規和教育教學義務,報支學習培訓費用時,在按有關經費開支標準執行的同時,都必須附有上級主管部門通知或相關的批準手續,否則不予報銷。

第四章資產管理制度

第十條流動資產管理

流動資產是指銀行存款、應收款項和庫存備品。

1、銀行存款是在當地財***國庫支付中心存儲的款項,必須做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

2、對已經發生的應收款項,應組織專人清理結算及時收回,不得長期掛帳。以后原則上不準出現新的應收款項。

3、庫存備品要登記造冊,要有專(兼)人員保管,要建立出入庫和領用發放簽字手續,并要定期進行清查盤點。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管理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儀器設備、交通工具、家具用具等。單價未達到上述標準的,但使用時間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

如:學校的***書、課桌椅、辦公桌椅、卷柜等按固定資產管理。

1、各單位都要健全固定資產臺帳,做到帳物相符,在支報固定資產購置價款時要同時進行固定資產核算。

2、固定資產的計價:

(1)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或調撥價、運雜費、安裝費等記賬。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工資、材料、費用全部成本記賬。

(3)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中的材料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

(4)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捐贈者所提供的價值憑據記賬。接受固定資產時發生的各項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5)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記賬。

(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計價值入賬,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行調整。

3、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單位必須提出申請,經教育局和國資局等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財會部門即時作資產核減的賬務處理。

4、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各單位應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暑期要進行一次全面清查,根據清查結果編制“固定資產盤存盈虧毀損表”,并按規定報請有關部門審批處理,財會部門要根據處理意見及時進行賬務調整。

第五章負債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嚴格控制負債規模,防止債務的膨脹。因自然災害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舉債的,必須經教育局審批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各學校經批準所籌措的資金,必須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定期清理負債,對各種負債都要整理列出還款計劃。對未經審批而舉債和造成財務赤字的學校,校長和財會人員予以通報批評,嚴重的追究校長和財會人員責任。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211、貫徹執行***和國家的有關方針、***策和各項財***、財務規章制度,以及上級單位制定的財務管理辦法。

2、按規定向上級單位和財務部門報年度預算、月份用(繳)款計劃、月份會計報表和年度決算。

3、根據國家規定和上級核定的預算,辦理各項財務收支,在規定的權限內,支配和辦理本單位預算支出正確核算,合理分配資金,努力增收節支。

4、按照本校實際,加強財務活動分析,及時發現和解決財務收支中的問題,努力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果。

5、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按期進行財產物資的清查工作,保護國家財產的完整和安全。

6、接受***門、上級主管單位及其他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如實反映情況主動提供有關資料。

7、組織、指導、監督所屬報銷單位的各項財務收支及繳銷工作。

8、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

9、每學期的經費收支,大致情況學期結束須定期向教師代表匯報并公示,征求意見,做到民主理財、精打細算,合理安排,注意效益。

10、各項經費支出,都要按原始憑證結報,嚴格執行開支標準,不得自行提高或變相提高,并實行校長"一支筆"審批制度。

11、財務人員要隨時主動向校長室反映財務活動情況,上交財務月報表,做到忠于職守,隨時接受學校領導的調查和意見。

12、在一般情況下,購物由專人負責,購物發票須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審核人、校長簽名,并注上用途,以作備查,不符合規定的事項有權拒絕支付。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221、財務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有關財***法規,堅持原則,秉公辦理,每年要合理編制學校預算,達到收支預算平衡。

2、嚴格經費收入管理,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收入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

3、嚴格履行審批、報銷手續,學校財務工作在學校校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學校的一切經費是在校長的一支筆審批簽字下進行支出。因此,凡沒有校長審批簽字同意報銷的一律不予報銷。

4、學校購物報銷時,購物人必須先將物資交保管人驗收簽字填寫入庫清單,由校長簽字同意后方可報銷,否則不予報銷。

5、財會人員要加強學習,熟練掌握有關***策法規。要定期向領導匯報財務開支情況和資金結存情況。

6、會計每月必須將現金與帳目核對清楚。發現問題要及時查找,必須保證現金與帳目相符。

7、會計不得私自將現金借與他人,購買物資須要借款時,必須先填好借條,經校長簽字審批后方可借出,外出丟款由個人承擔。

8、會計要妥善保管好單據、帳簿、報表等有關資料。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23一、加強預算管理,堅持審批制度

1、學校年初要遵循“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做好預算。每月要編制月份計劃,報總校審批,方可實施。

2、學校根據總校安排報賬時間,及時報賬。報賬同時,報下月支出計劃,經總校批準后方可實施。

3、固定資產購建和日常修理,單價在3000元以上或總造價在1萬元以上的支出,在年初預算時要負有專項說明,執行前必須事前提出書面申請

二、加強學校收費管理

1、嚴禁設立“小金庫”,不得將收入作為往來款項進行核算。

2、對不符合規定的票據,學校財產機構不得使用。

3、嚴禁違反規定,巧設項目向學生收取費用。如統一發動、購買練習冊,按人頭收取班級活動費,強制保險等。

4、不扣留、挪用各種收費,足額、及時上繳總校。

三、支出管理

1、學校的財務收支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的一切重大開支和重要的經濟事項的決策,應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并做好會議記錄備查。

2、財務機構內部分工做到帳、物分開,報賬員不兼任檔案管理、財務保管工作。

3、禁止在支出過程中變通、變造現象,保持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有效。

4、因總校取消了小學招待費,需要煙、飲料、水果等招待物品時,及時到總校聯系購買,總校不予購買或不批準購買,則任何人來校不特殊招待。否則誰擅自購買誰付賬。

5、培訓費報銷程序及標準:

(1)教育局文件——填培訓卡——學區校長簽字——會計處核銷。

(2)縣內培訓,車費10元,住宿費20元以下(有票據);市內70元以下車費,30元以下住宿費(有票據)。沒有統一伙食安排的,市內每天補助5元,市外每天補助8元。

(3)培訓回來及時到總校核銷培訓費,過月單據不予核銷。

6、為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學校領導積極向總校反映,申請小額備用金,以保證學校急需的臨時性支出需要。

四、財產管理

1、低值易耗品學校建立明細帳,由學校保管員及時記錄、存檔。

2、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到人,發生人員變更時做好交接手續,詳細盤點。物品非正常損壞或丟失,責任人照價賠償。

3、學校物品一律不許外借,外借不能收回時,保管員、外借人平均折款賠償。

五、檔案管理

1、報賬員對文件、制度、報表、預算決算及重要合同,定期歸檔、審查、整理立卷。

2、檔案要有目錄,并裝訂成冊,防止丟失或毀壞。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24為了規范我校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我校事業發展,根據我校具體狀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國家、群眾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和結算;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約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按規范做好賬目、單據、報表等工作,并理解上級相關部門的財務檢查。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財務處為學校的單一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學校設財務主管1名,財務人員若干名。

3、學校財務處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以及學校實際狀況,明確分工并制定人員崗位職責,每學期對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的履行狀況進行必要的考核。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財務處應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關規定編制好下上年度的財務結算和本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務必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用心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3、學校收費實行一費制。愛德分校的收費按有關文件執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學校為發展事業和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⑴事業支出。事業支出的主要資料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它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⑵專項資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務必按項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項目完成后并理解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財務處結合學校狀況制定有關規定和開支標準,并報校長室審批。

五、資產管理

1、資產是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存儲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持續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書、其它固定資產。

5、學校財務處應配合裝備服務中心,結合學校具體狀況,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督和檢查

1、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支出,財務處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三種形式。財務處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督形式。

3、學校財務處主管有權且務必組織專業人員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包括行***、工會、食堂、基建等),并進行有效的經濟核算。

4、學校財務處應理解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必須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財務處應以月報的形式向校長室和***門帶給財務報告。而各條線務必定期以月報的形式向財務處帶給財務報告。

2、財務處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資料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狀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善措施等。

八、財務處應根據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章制度,構成科學規范的財務運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校長室,該制度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251、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執行會計法規制度,會計、出納必須持證上崗,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財務負責人、財務會計、出納都必須自覺執行《會計法》和各項財務規定。

2、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冊、報表與財務檔案資料,并及時立卷歸檔。

3、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仔細審核每張收據,力爭每筆業務均符合財務收支標準。

4、支票及財務專用章由專人分別保管,即安全又牽制。

5、按規定做好記帳、算帳、報帳、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及預算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有根據,報表及時準確,情況真實可靠。

6、參與并嚴格執行學校財務預算計劃,合理使用資金,節約使用資金,檢查資金使用效果,檢查報銷票據是否符合財務要求。

7、對各項收入,及時定額入賬,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項資金,分清資金渠道,費用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

8、物品的采購須統一編制采購計劃并報主管領導批準后再行采購,財務會計對審批的采購計劃和采購實物清單及購物發票進行審核。屬于控購審批的物品須事先辦理報批手續。

9、急用物品的采購須由使用人申報,經分管領導批準辦理。經批準購買的物品由總務處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共同派人采購并予核定其價格。

10、轉賬支票和現金支票均由財務會計購買并保管。出納存放未使用的轉賬支票不得超過五張,存放未使用的現金支票不得超過一張。財務會計負責隨時檢查支票使用情況。因公使用支票和現金憑用款申請單報經領導批準,方可在財務部門辦理規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續。個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11、因公需借支的現金數額較大時,借款人應提前一天向財務部門打招呼,財務部門到銀行支取現金須經財務主管簽字批準。

12、查閱、借閱會計檔案資料,必須由查閱、借閱人寫出查閱、借閱的理由和事項,經主管領導批準后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幫助查閱,不得隨意帶出室外。

13、上級財務檢查調用會計檔案,財務賬目及相關資料須經財務主管批準,由財務人員經手辦理,并做好登記。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財務資料。

14、財務主管、財務會計和出納應相互監督,共同把關,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各項財務規定。

15、自覺接受和配合物價、審計、稅收部門的監督、檢查、主動報告財務工作情況。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26一、財產的購置

1、財產的購置必須提出申請計劃,逐級上報由學院批準,統一采購。

2、申請計劃必須正確處理局部與整體,需要與可能的關系,全面考慮統籌安排,精打細算,力求節約,提高計劃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3、新購買的資產或物品,經驗收清點后,在憑證上簽字。

二、財產的保管、領借、檢查與賠償

1、各部門有計劃領取物品,并及時登記。

2、各部門所有財產,統一編號造冊登記,分部門保管使用,離校時按交接管理方法交接,清查財產。

3、學院內財產定期檢查,凡人為損壞,視其實際情況折舊或按原價賠償,凡因失盜損失的,視其責任大小情況,由學院商量后作價賠償或報銷處理。

4、領借物品必須在領物本上簽字,歸還時注銷,保管員要認物不認人,借物簽字不漏記。

5、宿舍、教室的財產,實行包干管理,如有損壞,由直接損壞者賠償或共同承擔賠償。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27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學校資產的管理,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學的順利進行,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的資產是指本校占有的、使用的,在法律上確認為學校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和。包括學校購置的資產,局撥投入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學校所有的資產。其表現形式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長期投資、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固定資產,是指單位價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主要分為房屋及建筑物、儀器設備、***書資料、家具用具和植物等;低值耐用品,是指單位價格在200元以上(含200元)而低于500元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物品。

第三條:學校資產管理工作在校長領導下,由總務處實行歸口管理。其主要任務是:

1、建立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2、保障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推動資產的合理配置和節約、有效的使用;

其主要職責是:

1、根據有關規定,履行學校產權完整的職責;

2、根據職責,組織實施學校資產管理的具體制度和辦法;

3、負責全校物資采購與報廢等計劃的綜合平衡、計劃變更與實施、對基建項目實行申報竣工后報請有關方驗收;

4、負責學校資產的清查、登記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5、負責學校資產的帳、卡管理,做到帳卡、帳帳、帳實三相符,防止資產流失;

第四條:分級管理機構與管理范圍。學校資產實行統一領導、歸口分級管理和管用結合的原則,實行三級管理制。

總務處為學校一級管理機構,在總務部門領導下負責規劃、協調、管理學校資產。校產室為二級管理機構,安排兼職校產管理員,按分管權限做好每年計劃的申報與落實,并進行日常管理。即對實物資產分類編號,設專門帳、卡予以登記,對大型、貴重、精密儀器專用設備按單件(臺)建立技術檔案。對各類資產的存量,增減變動分布等情況,及時,準確如實登記。做到家底清楚,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防止資產流失。加強流動資產的管理,對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帳、物管理。各分管財產的保管員每半年核對一次庫存情況。學校各組室為三級管理部門,分別管理好組內的資產。

學校各相關人員歸口管理各類專用資產。分別是:財產保管員負責學校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和家具用具等方面資產的管理,各類儀器設備和低值耐用品方面資產的管理;***書館負責所有***書資料方面資產的管理;各資產使用部門均為三級管理機構,對所使用的資產進行具體使用保管。各使用部門要加強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設備要定專人管理。操作人員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排除故障,保證設備完好。

第二章采購制度

第五條:物資采購堅持計劃采購的原則,杜絕物資采購的隨意性和無序性,盡可能發揮資金與設備的使用效率;凡無計劃均不得進行物資采購。

第六條;采購計劃制定采用先下后上,上下結合的程序。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先提出書面報告,定期集中報總務處,由總務部門進行綜合平衡后,報學校領導審核。

第七條:凡因原計劃遺漏、臨時急需或計劃用途變更,須經有關領導批準后,到總務部門辦理追補計劃或計劃變更手續。具體程序如下:

1、除局撥外教學儀器設備的購置計劃由總務部門統一歸口管理,由使用部門和教學管理部門擬出購置計劃草案;由總務部門綜合平衡報校長審核。

2、行***設備、設施,首先由使用部門提出初步計劃,再由總務部門綜合平衡報報校長審核。

3、低值易耗品亦采取集中采購的原則。各部門所需要的低值易耗品按計劃額度(或指標)及使用進度,由總務部門在征求各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定期采購,批量發放,爭取做到零庫存。

4、大型設備的購置及重大建設項目須經充分論證,報局審核。

第三章資產登記與建帳

第八條:各類資產必須堅持“誰經手形成誰負責入庫”的登記制度,即資產在形成之后,其經手形成的部門或個人必須及時到資產的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驗證、登記、建帳(卡)手續。

第九條:學校財務部門憑資產歸口管理部門的驗證簽章,給予付款結算。

第十條;資產管理部門應根據會簽后的有效憑證,進行學校資產登記并建立相應的數據庫。

第十一條:學校各資產使用部門應認真建立并做好本部門所占用學校資產的流水帳和分類明細帳。

第四章資產的使用及處置

第十二條:資產使用部門對其占用的資產應做好日常維護、保養等管理工作,使學校資產在規定的使用時限內始終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若出現難以修復的故障,應及時呈報總務部門安排專人修理,恢復其使用功能。

第十三條:資產使用部門對其占用的資產不得自行轉讓,出租、出借。如有多余閑置不用或不需用資產,應主動報告總務部門進行統一調劑,資產管理部門根據不同情況分別辦理資產的調撥、無償調出,有償轉讓,出租、出借等手續,所得收入全部上繳學校財務室。

第十四條:學校資產個人不得長期占用。教職工在校內調換工作崗位,必須向總務部門辦理清交手續;調出學校時,應如數歸還所占用的學校資產,沒有所在部門財產管理員和總務部門的共同驗證簽字,人事部門不得放行。

第十五條:學校資產實行優化配置原則。為提高資產利用率,充分發揮其使用功能,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對各類資產統籌安排,合理分配。

第十六條:資產處置的形式無償調出、出售、報廢、報損。學校資產在正常情況下,使用壽命已到確已喪失效能的;質量太差或損壞至無法修復或無修理價值或市場缺少主要零配件不能修復的;由于某種原因已喪失使用價值的能源消耗或污染環境超過國家有關規定又難以改造的可申請報廢。

第十七條:資產處置程序

1、由使用部門提出處置申請。

2、資產管理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

3、報校務會審核;再申報局基建站有關部門審核。

4、回收殘值上繳財務,核減固定資產。

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學校資產丟失和損壞的,應根據具體情況,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并按損失額的一定比例由過失人賠償。

第五章資產清查與報告

第十八條:各資產使用部門對其所占有、使用的學校資產每年要自行清查一次,核對帳(卡)物相符情況,并將自查結果歸口上報各二級管理部門。

第十九條:學校二級資產管理部門對其歸口管理的資產實行報告制度,按規定的報表格式和內容如實填寫資產變動情況表,經與財務部門核對無誤后按時報送資產管理處。

第二十條:資產管理部門對報表進行逐項核實匯總,最終編制出學校資產統計報表呈報校務會審核。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28為了保證我院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加強本院財產管理,保護國家財產的完整和安全,使財產的購置、保管有章可循,使物盡其用、家底清楚、手續嚴密、帳實相符,促進資產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延長其使用時間,為學院節約資金,特制定我院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固定資產管理原則

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必須貫徹“統一領導、部門負責、分工管理、管用結合、物盡其用”的原則,做到購置有計劃、有論證、有審批,驗收有標準、使用有責任,購進、領用、報廢、報損手續完備清楚,保證帳卡記錄健全,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同時加強固定資產的定期維修和經常維修,健全各項使用管理制度。

二、固定資產管理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主任由院長擔任,副主任由主管院長擔任,辦公室設在總務處,主任由總務處長兼任。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的職責是:1、審批固定資產建設、購置計劃;2、審批固定資產報廢、報損;3、處理固定資產盤虧(盤盈);4、審批固定資產的調出或劃撥。

(二)、學院設總保管(總務處管理人員)和分保管(各處室財產管理人員),負責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調撥、登記、檢查和維修等工作。財產使用處室負責財產的日常保管和維護,分保管是各處室的財產管理直接負責人。

(三)、總務處是學院固定資產的管理單位,其職責是:

1、負責全院固定資產產權界定、資產評估、清產核資等工作;

2、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產權管理,保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3、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的配備使用標準、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4、負責學院固定資產總帳、分戶分類帳的登記管理工作;

5、負責辦理學院固定資產的調劑、調撥、轉讓等具體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的丟失、損壞、報廢的報批及帳務處理工作。

6、對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三、固定資產的范圍

1、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一般設備。

2、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專用設備。

3、單位價值雖然不滿以上2條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書館的***書及電教器材不論金額大小,一概列入固定資產管理。

四、固定資產分類:

固定資產分為七類:

1、房屋和建筑類:其中房屋包括:辦公用房、教學業務用房、住宅、師生食堂、鍋爐房等。建筑類包括:地下通道、道路、圍墻等。

2、交通運輸工具類:包括汽車、電車及各類非機動車輛。

3、專用設備:包括教學儀器設備、微機設備、語音設備、電教設備等。

4、一般設備:包括辦公設備、家具類設備、通訊工具等。

5、文物和陳列品:如古物、字畫、紀念物品等。

6、***書:包括***書室收藏和使用的***書和報刊合訂本。

7、其他:前6類未涉及的固定資產。

五、固定資產的具體管理辦法:

(一)、固定資產日常管理

1、按照現行會計制度設立帳戶,由財務處和總務處分別建帳進行帳務處理。財務處會計建立財產價值總帳和分類明細帳,總務處總保管建立財產價值數量總帳和分類明細帳,各處室分保管設價值數量分類明細帳。清查核對的程序是分保管將自管實物與帳核對,做到帳實相符。然后,分保管與總保管帳帳核對,做到帳帳相符。最后,總保管與會計帳帳核對,做到帳帳相符。

2、對于職工辦公室、宿舍和學生教室、宿舍使用的財產,均采用財產使用卡予以登記、控制,定期將實物與卡核對,保證財產的完整、完好。

3、對低值易耗品出、入庫參照固定資產管理辦法核算。并及時填寫登記冊。

(二)、新增固定資產:

1、新增固定資產必須有計劃和可行性報告,并且報請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審批,然后按照***府采購規定辦理采購事宜。

2、新增固定資產的.計價標準必須正確、合規。

①、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調撥價以及運雜費、保險費、安裝費、車輛購置附加費等計帳;

②、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筑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帳;

③、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帳;

④、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有關憑證記帳,接受捐贈固定資產時發生的相關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⑤、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價值的,按照估價入帳;

⑥、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重置完全價值入帳;

⑦、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價入帳,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

⑧、用外幣進口的設備,按當時的匯率折合成人民幣金額,加上國外部分的運雜費及其它費用(外幣應折合成人民幣金額),再加上支付的關稅、海關手續費等計價入帳;

⑨、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⑩固定資產不實行折舊,按原值入帳。

3、已經入帳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固定資產帳面原值:

①、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進行重新估價的;

②、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的;

③、將固定資產一部分拆除的;

④、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暫估價值的;

⑤、發現原來記錄固定資產價值有誤的。

4、新增固定資產的資金來源合法,帳務處理必須正確。

5、總保管負責固定資產的入庫驗收和日常使用管理工作。對于大型專用設備等固定資產,總保管和分保管要會同有關專業人員,在財產主管的領導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及時填寫“固定資產入庫單”,固定資產入庫單上必須有主管領導、會計、總保管、分保管、交物人填字后,才能記入固定資產帳,沒有固定資產入庫單會計部門不予報銷固定資產支出費用。

(三)固定資產的減少

1、清理、報廢固定資產必須論證,審批手續必須完備,作價要合理,殘值變價收入要如實入帳。嚴禁固定資產先報廢,后辦理報廢審批手續的做法。

2、投資轉出或出售固定資產,必須嚴格審批,經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按照市場價格,結合折舊辦法正確作價,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后才能轉出或出售,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3、盤虧固定資產,根據實際情況,查明原因,報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處理,然后作減少帳務處理。

4、固定資產的報廢(損)處理:財產管理人員及時向資產管理委員會上報報廢、報損單,資產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后,總保管、分保管及會計根據固定資產管理委員會的審批意見,做固定資產減少帳務處理。

5、對于已報廢的物品要單獨存放,定期集中統一處理。

(四)固定資產的調撥、借用

1、確因工作需要,部門之間固定資產及公物需要增減,一律通過學院總保管填寫調撥單,并及時調整公物使用卡,使帳物相符,會計部門、總保管和分保管憑審批后的調撥單調整帳目。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將本處室的固定資產及公物(包括鑰匙)隨意調撥或轉借,也不可將別處公物隨意取用。

2、正常開展業務由保管人員合理借出,并及時收回,妥善保管。

3、院內借用公物,部門主管負責管理,校外借用公物分別由主管業務的處長初批,報主管財產院長批準后方可借給。

4、離退休及因工作關系調動的教職工必須交清所借用的全部固定資產及公物后,財務部門方能辦理工資手續。

5、鋼琴、電子琴、放相機、電視機、數碼相機、錄象機等一千元以上的固定資產,一律不予外借。

6、收回借出公物時,保管人員要檢驗其有無損壞。

7、凡是保管人員在業務范圍外私自借出的公物,要追究其責任,如有損壞丟失的應加倍賠償,并給予批評教育。

(五)固定資產的維修:

固定資產的維修,實行定期保養和日常維修相結合的辦法。日常維修由總保管報財產主管及財務主管審批,視其情況進行維修,大型維修要報有關部門批準,必須有計劃、審批單、填制維修合同。零星用工必需實行派工單制度,派工單必須經財產主管及財務主管批準,才能核報維修費。

(六)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

1、固定資產每學期全面抽查一次,年度全面清查一次,由學院有關領導、財務人員、總保管和分保管負責進行。

2、在清查過程中,如有盤盈或盤虧應及時查明原因填寫盈虧表,報學院資產管理委員會進行處理,根據增減分別登記固定資產帳。

3、因管理人員工作失職丟失固定資產根據《銅川職業技術學院固定資產損壞丟失賠償處理辦法》進行賠償。

4、固定資產保管員的手續移交由會計部門和總保管負責,總保管移交由會計部門、主管財產院長負責監交。移交清冊經移交、接交、監交人簽字后生效。

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原定制度同時作廢。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29為了加強我校財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根據《會計法》和有關財經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1、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學校固定資產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由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領導小組負責編制固定資產采購計劃,組織學校固定資產清產和統計工作;監督、檢查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和使用情況。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盤點,保證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

2、固定資產使用與維護

各部室管理員應該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按照制度對固定資產進行養護、定期檢測或者修繕,確保完好和使用。

學校固定資產一般不對外出租或出借,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由出借單位提出申請,固定資產管理領導小組審批,并且按照管理規定具備手續。收回時進行勘驗。

學校固定資產實行每期使用情況檢查和考核制度,開學初登記,中途檢查,學期結束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個人的獎勵,并且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照規定追究責任。

3、固定資產檢查與清理

對全校財產進行全面清查和部分清點。由于這項工作量大、面廣,一般在學校年終前面清查一次,也可以每學期進行一次部分清點,年終清理可為年終結算提供依據。

沒學年末,在主管校長的統一領導下,由總務主任組織有關人員對全校財產進行全面清理,要見物對賬,按賬清物,清理要有計劃地進行,時間、人力要盡可能集中,清理完畢,應做細致的分類、統計、核實,賬目核對要準確地核對增減,并編制財產清冊,在賬目核實后,要及時調賬,并填報財產增減表。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30為加強我校財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根據《會計法》、《深圳市中小學校財務制度》和有關財經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資產管理的范圍和標準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價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8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設備儀器、交通工具、家具用具等。單位價值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在的大批同類物資,不屬于固定資產,由學校加強實物管理。

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鋼琴、電子琴、辦公設備、專用設備、***書、其他固定資產七類。

二、固定資產管理的工作職責

(一)校長的財產管理工作職責:

1、校長對我校國有資產管理負完全責任。嚴格管理、有效使用、保證財產安全完整是校長任職期內重要的經濟職責,也是審計和考評的重要指標。

2、固定資產管理是學校重要的經濟崗位,校長當任用德才兼備、認真負責、具有一定專業基礎的管理人員,不得聘臨時工擔任保管員。

3、組織建立有效的內部財產管理制度和監督檢查制度,明確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權限、工作程序和紀律要求,并有正常途徑了解上述制度的執行情況和相關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以保證其管理意***的實施。

4、協調、處理財產管理的重要問題,處罰或處分違規違紀、玩忽職守的有關責任人。

5、校長可以親自主管財產管理工作,也可以書面授權其他負責人代理行使該管理職責,但應當對其代理人在授權范圍內的行為承擔責任。

(二)管理教師的財產管理工作職責

1、管理教師對本單位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負有組織管理責任。

2、在校長授權的范圍內積極主動做好固定資產的計劃、購建、驗收、分配使用、維護、清查、報廢等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3、擬訂有關制度、職責權限、工作程序和紀律要求,執行制度及規程。

4、建議任用認真負責并具有專業基礎的財產管理人員并指導其工作。

5、經常檢查單位財產管理各方面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匯報,對單位財產負具體組織和管理的責任。

6、校長授權的其他管理職責。

(三)報賬會計的財產管理工作職責

1、按規定及時做好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報銷工作,對入賬財產的驗收、領用、調撥、盤點等單據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復核,發現問題及時告知財產管理員糾正。

2、每年十一月份為單位的財產清查月,在財產清查中,報賬會計負責與財產保管人員進行賬賬相符的核對工作,指導財產管理人員編制賬賬、賬實核對單。特別是協助保管員做好與會計核算中心主管會計的對賬工作。

3、單位負責人授權的其他財產管理和監督職責。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31為了加強學校的資產管理,杜絕浪費,節約開支,培養師生愛護公共財務的良好習慣,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固定資產,房屋的固定配備和清潔用具、資料電器、錄音、錄象、磁帶價值不限。均屬本制度管理范圍。

二、學校資產由總務部門專職人員及各辦公室專人管理,清理查點,登記造冊,安排使用。

1、記好兩本資產帳:固定資產總帳,固定資產分類帳。

2、資產使用,根據學校行***領導意見及各科老師所需和條件的可能進行安排。

3、每年暑假清點一次,漏帳的資產要補記入帳,同時會計一定要把好記帳關及審批制度,報廢報損要辦理注銷手續(需經嚴格的行***審批手續,方可注銷)

三、資產的計算,一般按原價記帳,無原價的全部估計記帳,資產在使用過程中,維修等其他費用不記入資產原價。

四、資產原則上不出借,如需借出,需經領導審批,外單位借用資產,一律憑單位介紹信經同意后,方可借出,同時要適量收取一定的折舊費,如有損壞,照價賠償,貴重物品概不出借。

五、外單位借用教室、會場等必須收取租金,本系統按實際情況酌情收費。本校教師借用須經領導同意,酌收費用。

六、本校教職工借閱***書,根據***書館管理條例處理。但期末需全部歸還,外單位人員一概不出借***書。***書清理和賠償按***書室規章進行。

七、固定資產的購置,根據學校財力和教學需要,大件由各部門提出申請,交總務處編排計劃,開列清單,報校長室審批,方可購買。

八、教室及辦公室財務實行責任保管制,教室保管由班主任負責,辦公室由辦公室主任負責,專用教室及團隊等室與教導處聯合另訂器材管理使用制度,公物除正常損壞,如有人為損壞,按賠償制度照價賠償并教育。

九、有關校舍校產管理和維修、物品領發和出借,公共財務損壞賠償,應有總務處負責,并訂出相應的管理制度。

十、學校物資出門,需由總務處同意,否則門衛有權阻止。

十一、配備教室用品按常規由總務處統一發放,學期結束各班要妥善保管或交總務處統一保管。

十二、每年暑假,學校對各教室、辦公室進行維修。修理費由學校負責。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32近年來,我國不斷加大對中小學校的投入力度,中小學的資產不斷增加,為中小學資產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多的挑戰。作為中小學管理重要組成部分的資產管理在提高中小學對資產的使用率及對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率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本文中,筆者主要針對目前我國中小學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指出資產管理的有效措施,進而不斷完善中小學的管理工作。

一、提高全員的資產管理意識

從目前中小學資產管理的現狀來看,中小學的教育經費問題仍然突出,用于改善教學條件的教育經費是十分有限的,而為了提高學校的教學質量,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改革都需要大量的資金,因而提高中小學資產的管理水平,提高資產使用率是十分重要的。首先,應該提高全員的資產管理意識,上到中小學的管理人員,下至全校的師生都應該認識到學校資產管理的重要意義,拋棄傳統的觀念,樹立科學正確的資產管理意識,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做好中小學的資產管理;再次,在中小學中建立起嚴格的責任制,明確中小學校長以及管理人員井陘資產管理的責任,進而保證資產管理工作的推進。

二、健全中小學資產管理機構

對于中小學資產管理機構的設置應該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以我國***門的實際規定為指導思想進行。中小學的資產管理機構主要有分管校務的校長進行領導,其管理工作通常涉及到全校資產的采購、分配以及處置等。此外,在校長管理制度下還應該建立資產管理小組,在學校的財務室設置資產核算小組,在學校的***書館設立***書材料等資產的管理小組,比不過將具體的資產管理工作進行細化,責任到人,進而推動中小學資產管理工作朝向更加規范化、信息化的方向發展,提高中小學的資產使用效率。

三、建立健全資產管理規章制度

中小學建立健全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主要涉及五個方面:第一,建立健全資產準購制度,根據學校科室、班級以及辦公室的實際需求編訂資產購置的申請表格,申請之后由相關部門進行審批,最后統一購置,在該過程中要注意透明操作;第二,建立健全資產驗收制度。在資產的驗收環節中,應該有采購部門以及保管部門的工作人員一同進行驗收工作,與此同時做好相關的登記和入賬工作;第三,建立健全學校的資產保管制度。資產保管是資產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資產進行保管就是要做好資產變動的記錄,特別是重要的靜謐儀器和設備,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建檔;第四,建立健全資產的清查制度,對學校的資產進行定期的護理和清理;第五,建立健全學校資產的維修制度,最大限度的減少資產的磨損,延長其使用壽命,使其保持良好的狀態。

四、不斷加強對資產管理人員的培訓

中小學資產管理人員需要適應時代的需求以及教育發展的要求,不斷更新資產管理的知識,加強對財會知識的培訓和學習,進而熟練度的掌握學校資產的管理方法,結合財經方面的制度及法規做好資產管理的工作。

五、對中小學資產進進行動態管理

中小學資產管理工作具有復雜性、工作量大的特點。傳統的管理方式費時費力,為了適應時代的發展要求,順應信息化時代的發展趨勢,使用科學化、信息化的管理手段對資產實施動態管理至關重要。動態管理對于提高中小學資產管理、提高資產使用效率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對資產實施動態管理可以在校內以及校際之間建立局域網,進而實現校內各個部門以及學校與學校之間的資源共享,借助局域網對本校的資產進行合理的安排和使用,提高學校資產的管理水平,提高其資產的使用率。加強中小學資產管理工作是學校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的前提和基礎。為了提高中小學校資產的管理水平,提高資產的使用率,必須要求全體師生的全員參與,對學校資產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管理,充分的意識到資產管理的重要性,設置專門的管理機構,建立健全相關的規章制度,實施動態管理,力求提高資產的使用率,推動學校的長久發展。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3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和加強中小學校的財務管理,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發展,根據《***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國發〔20xx〕43號)文件精神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小學校財務制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縣各級人民***府舉辦的普通初中、職業初中、九年一貫制學校、普通小學、特殊教育學校,高級中學等也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堅持量入為出,勤儉辦學;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群眾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部門預算,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府采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按照農村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要求,以中小學經費實行“校財局管”的管理辦法,并由縣級財***、教育行***部門及農村中小學共同組織實施。

縣級***門的主要職責:按有關***策和要求,組織預算編制工作,按規定程序和時間下達預算控制數和批復農村中小學預算;按批準的農村中小學年度預算和用款計劃,及時撥付資金。每年新學期開學前,要按國庫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的辦法,保證農村中小學運轉資金及時到位;對農村中小學預算執行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使用效果進行考核;定期向縣級人民***府報告農村中小學預算執行狀況;定期向上級***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狀況。

縣級***門的主要職責:在編制好本級教育行***部門預算和執行部門預算的前提下,組織、指導農村中小學校編制本單位年度預算草案,匯總報送同級***門;根據縣級***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和預算批復,向各農村中小學下達預算控制數和年度預算;匯總審核農村中小學校用款計劃,及時向***門提出申請;加強教育經費的管理和監督,對農村中小學校的預算執行狀況進行檢查和內部審計;定期向上級教育行***部門報告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狀況。

農村中小學校的主要職責:認真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各項***策,在校長的領導下,組織學校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研究、確定預算建設草案,報各鄉鎮中心學校匯總,各中心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報送縣教育局;根據學校的實際狀況,按批準的年度預算向縣教育局申報用款計劃,按要求定期報送預算執行狀況報表。

第六條

按照財***“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小學校的財務嚴格實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府采購、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制度,各項收入統一編入縣級財***預算,并由縣級***門按照財***國庫管理體制的規定辦理資金支付。

第七條

以鄉鎮中心學校為單位分別設立中小學財務核算點,以學校(教學點)為基本核算單位,分別按***策規定的標準,核算中小學經費,各中學和村小(教學點)實行報帳制,但學校的資金所有權、使用權、財務自主權不變。中小學校的賬戶按照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的規定,在本地金融機構開設零余額賬戶,核算學校的財務收支,賬戶的管理按照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的相關規定。

第八條

各鄉鎮中心學校的財務核算點要有專門人員擔任會計、出納工作一般鄉鎮2-3人,大鄉鎮3-4人。各中學和各小學只設立報帳員,財務核算點分別為各中小學校設立帳本。中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有關中學代理記帳,小學財務核算點的會計負責為各小學代理記帳,并辦理學校的會計核算、資金收付、會計報表、檔案管理等財會業務。學校可成立教職工選舉推薦產生的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對學校每月收支匯總表進行初審,校長終審。學校對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第九條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務必由具備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人員要持續相對穩定,不得隨意撤換和調動。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十條按照財***“四項”改革的要求,中小學校務必編制完全的部門預算,將學校的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統一納入縣級財***預算。

第十一條預算編制原則

預算編制應正確體現和貫徹國家有關法律、***策、方針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預算法》、《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保證重點,公開透明”的原則,不得編赤字預算。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

中小學校預算主要包括收入預算、支出預算、***府采購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預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項目支出等。

中小學校預算編制時應將預算內、外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統籌思考。本著量入為出的原則,合理安排各項支出,重點保證教職工工資、公用經費、校舍維修改造、資助貧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條預算執行

各中小學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應視資金的用途,采取網上申請或手工填寫《中小學校用款計劃表》,向教育財務部門提出用款計劃,教育局財務部門對各學校的用款計劃審核匯總后報***門,***門根據教育財務部門分校匯總表對各學校所需資金進行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

第十四條預算調整

中小學的預算執行中原則上不予調整,但國家***策發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直接影響到中小學正常教育教學活動時,可由中小學校提出預算調整申請。預算調整的申請應包括調整的事項和原因、調整的必要性、調整的金額等。預算調整務必貼合法定程序。

中小學校的預算支出應當按照預算科目執行,即按申請(指定)的用途使用資金。不同預算科目之間的預算資金需要調整使用的,務必報縣***門批準,不得擅自改變資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條

中小學校依法從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務必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不得隱瞞、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謀取私利。取得收入時務必使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并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納入財***專戶儲存。

第十六條中小學校的收入主要有財***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學校代收的課本費、作業本費等不屬于學校收入,但務必納入財***預算外資金專戶儲存,在學校財務部門透過往來賬戶核算,代收費收入應與學生結算,多退少補。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條

中小學校的各項支出,務必按國家和當地的統一開支范圍和定額標準執行。嚴格區分人員經費、公用經費、項目經費的使用,保證專款專用。中央和省用于農村義務教育的經費不得挪作它用,中央和省補助的中小學校公用經費不得用于償還各類非債務。

第十八條

中小學校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支出、項目支出、勤工儉學支出、撥出經費、上繳上級支出、結轉自籌基建支出等。

人員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和其他人員支出等。

對個人家庭的補助支出主要包括離退休費、退職費、撫恤和生活補助費、醫療費、住房補貼、助學金和其他補助支出等幾項。

公用支出是指維持學校正常運轉和滿足基本辦學需要而構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專項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交通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福利費、勞務費、租賃費、零星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工會經費、其它日常支出等;專項公用支出主要有:辦公設備購置費、專用設備購置費、交通工具購置費、***書資料購置費、其他專項支出等。

學校財務資產的管理制度2

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文件《xxx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制度的通知》以及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有關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范學校財務管理的過程和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使有限的農村義務教育保障經費充分為教育教學服務,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結合我鎮實際,制訂xx鎮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原則、任務和體制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3、財務管理形式: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校財局管、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體制。

二、入帳管理

各學校應加強收入管理,凡學校收入一律存入xx縣財***局綜合股帳戶(帳號:xx),嚴禁不存入或少存入,私設小金庫。若上級審查有私設小金庫,所沒收的資金和罰款,由校長承擔沒收的資金和罰款金額的70%,總務承擔30%的責任。以下資金需及時存人帳戶。

1、收取的教師房屋租金;

2、各種手續費(科書、保險和其他發生的手續費用);

3、勤工儉學收入(商店、土地、食堂、林地、房屋等以出租承包合同為依據);

4、上級補助資金(以現金形式);

5、各種捐集資;

6、學前班管理費(以每學期開學學生報到人數為依據);1

7、其他收入(①教師出勤,②學校出售的財物,③學校收取教師的水電費,④學校收取教師的燃料費,⑤教師剩余的獎懲資金)

三、預算管理

根據《xx縣中小學預算管理實施細則》以及國家有關《預算法》的有關要求,在預算管理中,各學校要成立預算管理領導機構,負責金費預算的支出科目,本著預算從實,管理從嚴的原則,認真編制好學校的預算工作,在預算過程中,培訓費必須大于總經費的5%,招待費控制在5%以內,校舍維修建設經費必須大于總經費的20%,各學校每年必須對資本性支出逐年增加預算改善學生課桌。具體預算科目及預算方法依據《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預算編制輔導讀本》。

四、支出管理

各校根據預算編制情況,每月5日前到中心學校總務處報帳,報帳前各學校認真做好收支明細帳,小學每月在教師例會公布本月收支情況,中學每月在行***會上公布本月收支情況。對在支出過程中弄虛作假套用國家資金,經查實情節嚴重的上報教育局紀委給予處分。

寄宿制學校每次報賬前需提交上個月學生食堂核算材料,提交不出來的中心學校將拒絕與該校的任何賬務往來。

五、票據管理

1、票據的各種科目要齊全,不得涂改、挖補,確保票據的真實性。

2、固定資產的票據必須有相關***府采購審批表,并填寫固定資產增減證明單一式四份,交三份到中心學校進行報賬。

3、學校維修和建設需提前以書面形式保中心學校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驗收時必須有中心學校工程辦參與驗收并有總務處審核。

4、代開須有代開證明復印件,發票上必須有納稅人私章。

5、招待費要盡量減少陪餐人員,嚴格控制招待費,招待須提前

鄉中心學校匯報,征得中心學校相關掛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行接待。

6、出差、培訓必須有上級文件及通知要求,并且車船票伙食補助必須與上級文件要求一致。飛機票的報銷必須有主管教育的縣(處)級領導批準方準報銷。

以上票據必須確保真實性,經人舉報,上級機關審查發現,若弄虛作假、偽造票據依據《會計法》將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同時還將按照按經濟責任,校長負責70%,總務負責30%進行處理。

六、固定資產管理

各學校必須嚴格執行《xxx中小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暫行辦法》,成立領導機構,有專人負責。按固定資產類別做好臺賬,每學期對增加的資產上帳并以中心學校管理員對帳,對易損物品和消耗品及時到中心學校報批注銷資產,危房及時與縣城建局聯系進行鑒定工作。各學校在采購固定資產時,必須辦理控辦手續,每年3月10日及9月15日前報***府采購表到中心學校總務處審核,無***府采購審批手續的發票,不予報銷,增加或減少固定資產必須及時報中心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增減。

七、專款管理

專款是事業單位收到的***門、上級單位或其他單位撥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單獨報帳的專項資金。任何人、單位不能改變其用途,擠占、挪用。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建設專款

2、困難學生補助:各學校必須建立相應的明細帳,要求及時發放。在推薦上報困難學生時要根據一定的程序班主任、科任教師調查→上報學校→學校領導討論決定→公示(7天)→上報中心學校→報帳→各學校按上報名冊發放補助→家長、學生簽章→各學校總務主任到中心學校進行核銷。困難學生補助發放后會計資料的整理順序為:封面→相關文件→發放統計表→發放花名冊→領條→生活補助券(裝訂成冊)。

3“兩免一補”經費發放程序同上。材料整理與上報:每年九月十五日前上交附件

一、附件

三、附件六,貧困寄宿生情況調查統計表(表

一、表二),并在校內公示。每學期開學兩個月內上交免費科書附件

二、附件五。每次寄宿生生活補助費領取之后10日內上交發放統計表、發放花名冊、生活補助券(正券),副券留學校裝訂成冊。

八、教材、教輔管理

1、為節約學校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學校要加強教師用書的管理,避免重復征訂,學校應把教師用書納入***書管理范圍,同時建立固定資產管理卡片。

2、循環使用教材,各學校應制訂相應的管理辦法,避免浪費學校資金。若管理不善造成流失或大面積損毀將追究當事人及校長的責任。

九、收費管理

為進一步加強收費管理,切實減輕學生家庭負擔,鞏固“兩基”成果,貫徹“兩全”方針,各學校必須按以下要求做好收費工作。

1、中央實行“兩免一補”及農村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策后,各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教輔資料、勞動工具費、補課費、借讀費、轉學費、班費等)。

2、學前班學生按收費許可證要求進行收費,并及時入賬。

3、保險、教輔費,由相關部門直接與學生收取各學校不得代收。

4、各學校不得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費

十、民主建設

各學校必須加強學校財務工作的透明程度,將有助于推進學校民主建設,有利于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因此校長、主任應主動接受廣大教職工的民主監督,讓教職工參與學校經費管理。

1、做好經費收支月公示制度。

2、大額資金開支議事制度。

3、做好學期財產清核制度。

4、做好周收支例會公布制度。

財務管理是一項***策強、法律約束嚴格的工作,要求財務管理者和經辦人要依法、依規的開展工作,希望參與管理的人員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按要求認真做好財務管理,確保學校經費為教育教學服務。

十一、執行時間

本制度自20xx年秋季學期起執行。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34第一章固定資產的范圍及分類

第一條固定資產管理范圍:不論來自何種渠道或使用何種經費(含捐贈),凡產權屬于學校的所有固定資產,都要按規定納入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實行統一領導,統一入賬,集中管理。

第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定為固定資產:

(一)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

(二)單價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品,也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如***書、辦公桌、文件柜、鐵床、課桌、椅、工具用具等。

(三)房屋及構筑物。

第三條固定資產的分類:

(一)不動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物的各種設施等。

(二)專用設備:指直接用于教育教學的各種儀器設備、電子設備、文體設備等。

(三)一般設備:辦公事務用的家具設備包括:文印設備、交通運輸、行***辦公設備等。

(四)***書:包括***書館、資料室藏書和保存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各種重要電子資料。

(五)其它資產:包括家具、床上用品、服裝等。

第二章固定資產的管理體制及機構

第四條全校固定資產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工管理、層層負責的原則,根據隸屬關系和業務特點,設校(總務處)、處(部)固定資產管理單位,組成專職和兼職相結合的管理隊伍,形成固定資產管理網絡。

(一)在校長領導下,學校一級由主管副校長及總務處行使職能,負責固定資產總體管理(計劃、購置、使用、維護維修報廢),總務處直接管理學校房屋建筑、公用設施、各處(部)、服務部等財產。

(二)處(部)為二級管理單位,并設一名兼職人員管理所屬固定資產。各處部負責人是責任人。

第五條固定資產管理職能部門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實施細則及有關制度、規定。

(二)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清產核資、及實物賬冊的管理,并監督固定資產的驗收和入庫工作。

(三)負責全校固定資產歸口管理工作,并對運行情況進行監督。

(四)負責全校固定資產的統一調配,提高固定資產利用效果。

(五)負責辦理固定資產的調撥、轉讓、拆除、改裝和報廢等工作。

(六)對實物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對工作,做好增減登錄,做到賬實相符。

(七)建立健全固定資產賬目體系,并為上級部門做好統計報表工作。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購置、審批、驗收及入賬

第六條購置。全校固定資產的采購,統一歸后勤處管理,本著經濟適用的原則,各處(部)在購置固定資產前,編制固定資產的購置計劃,填制《固定資產購置申請單》,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紀檢、學校財產(管理員)等的簽名,按學校《物品采購制度》規定購置。

第七條驗收。所有購置的固定資產,嚴格按出入庫登記管理,對招標批量采購直接進入使用部門的財產,事后也必須完美出入庫手續,總務處要監督檢查使用和發放登記情況。

(三)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在填寫《學校固定資產入庫單》和《學校固定資產領用單》時,所有項目必須填寫完整、準確,資產名稱、規格型號一定要與產品說明書一致,學校總務處檢查執行情況。

第八條入賬。凡產權屬于學校的固定資產,都必須到總務處登記,到財務室辦理有關固定資產的入賬、登記手續,不得賬外滯留。

(一)各單位資產管理人員在報銷時,須提供以下資料:《學校固定資產入庫單》、《學校固定資產領用單》、發票和供貨方提供的購置清單;

(三)各單位不按以上程序辦事,或提供資料不完整、不規范的,或購置價格明顯過高時,總務處會同財務室有權不予辦理出入庫手續和報銷手續,擅自辦理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九條建立固定資產賬目管理體系。后勤處負責建立全校《固定資產總臺賬》《固定資產分處(部)明細賬》,各處(部)要有《固定資產登記簿》,庫管員建立《出入庫登記清冊》。

第十條建立對賬制度。建立并不斷完善各處(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賬制度,保證賬物相符,賬賬相符。

(一)總務處的賬目每年對賬一次,各處(部)每學期對賬一次,也可不定期與各使用單位核對賬本,并督促、檢查各部門資產使用情況,保證資產的完整性,從而保證總分類賬戶核算的正確性和賬目登記的統一性。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內部轉移、調撥及維修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的內部轉移是指人員調動后固定資產隨之在學校各處室之間發生的移動。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校內互相借用,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借用的固定資產必須按期返還,如有損壞或丟失,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凡涉及學校內部兩個使用部門之間的調撥,都要辦理有關調撥手續,并且變動部門和總務處須相應調整賬目。

第十四條對長期閑置不用的固定資產,后勤處有權進行調撥,回收庫存管理。

第十五條固定資產未經學校許可不得私自出租或出借,一經發現給予相應處罰。

第十六條固定資產的維修,能自行修理的都要自行修理,不能自行修理的,由部門填寫《固定資產維修申請單》,主管領導批準后總務處安排人員維修。

第六章固定資產的報損、報廢、處置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的處理(報廢、報損、丟失、積壓、拆除、調出等),執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并嚴格履行有關審批手續。

各部門固定資產的拆除、報廢和處理應填報《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準后,集中統一辦理有關資產處置審批手續,資產處置后,填寫固定資產處置清單,總務處和財務室根據清單和實際交易價格分別調整有關賬目,各使用單位也同時做好有關賬務處理。

凡擅自處理固定資產者,按違反財經紀律處理。對嚴重侵害國有資產的部門和個人,要進行必要的經濟處分,同時由有關部門追究其行***責任。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所引起的收入,如外借資產的一切收入所得,資產有償調撥的所得收入,閑置、多余資產變賣收入、賠償收入(含投保資產的保險賠償金、責任個人賠償費用)等,報廢資產殘體的收入,一律上交學校。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如丟失、損壞或發生事故,各單位必須立即查明情況,及時上報總務處,并在查明原因后提出處理意見。

第七章固定資產管理人員

第二十條學校成立固定資產管理小組,各處(部)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都要落實到人(兼職)、規定其職責和管理權限。

第二十一條未經學校領導和總務處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將學校的固定資產作為它用或相互轉用。凡固定資產需出校時,須持有總務處開出的出門證,校門衛方可允許出門。

第二十二條工作變動或退休退職在離開前,應及時交清自己以前使用或管理的各種設備,完善手續。

第八章固定資產清查

第二十三條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

第二十四條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總務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第二十五條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以達到摸清家底、保證財產安全的目的。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經批準后,進行調賬,并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毀損處理原則。

(一)因管理人員不遵守規章制度,工作失職造成損失的,按資產原值賠償。

(二)因個人責任造成損失的,個人應承擔全部賠償。

(三)對毀損、丟失的固定資產,所在處(部)須立即上報,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責任。

(四)對未經學校批準,擅自出售、報廢、報損固定資產的行為,除追究直接責任人和處室負責人的責任外,還要賠償損失。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凡與本辦法有抵觸的,按本辦法執行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35根據市教委對國有資產管理的要求,我校領導非常重視,結合我校情況,制定辦法如下:

一、明確國有資產的限額,即1.單價在500元以上;2.不足500元,耐用期在1年以上大批同類物品。

二、固定資產按使用部門保管建賬,分為:總務處、電教實驗、音體類、***書部門建實物明細賬。

三、每年暑假7月份對固定資產清點一次,由固定資產“三級核算會計”及領導小組成員組成,進行實物清查、清點,由部門實物保管員與明細賬會計對賬,填制《固定資產盤盈(虧)表》按規定審批后,會計進行調帳。

四、領導小組每年召開二次會議,時間為3月和10月,制定國有資產的需缺,使用效率。

五、購置固定資產時,部門實物保管員填制“固定資產驗收單”一式兩份,與明細賬會計共同驗收,自留一份,附一份與購物收據報會計室做賬。

六、調撥的固定資產,實物保管員憑調撥單填制一式兩份“固定資產驗收單”與明細賬會計共同驗收;報廢轉讓的固定資產部門保管員填制盤虧表并說明原因,經領導小組審批,1000元以上需報主管局審批,此表作為會計調賬依據。

七、對于“固定資產驗收單”,“固定資產盤盈(虧)表”年底要裝訂,保管員自存備查,主辦會計視為會計資料造冊歸檔管理。

八、對于非正常損壞、丟失的固定資產,要賠償損失。

九、對于報廢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要交到總務處。

十、“三級核算”會計根據自身的工作特點制定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希遵照執行,有不完善的地方有待進一步改正。

民辦學校資產的管理制度篇36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學校的固定資產是國有資產,是學校進行教學、科研等工作的物質基礎和必備條件。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障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校辦企業l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三條固定資產管理堅持科學規范、責任到人、配置合理、效益優先的原則。

第四條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內容是:固定資產的范圍、分類和計價的確定;固定資產的增加、使用、維護和處置;固定資產清查盤點;固定資產賬務管理等。

第五條固定資產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完善管理體制;健全規章制度;明晰產權關系,落實管理責任;合理配置固定資產;保證固定資產安全、完整。

第二章固定資產管理體制

第六條學校對固定資產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成立校產管理委員會。

第七條總務處對全校固定資產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擬訂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實施辦法和規章制度;

(二)、主持、參與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和大宗物資購置,以及大型修繕、基本建設項目論證、招標、采購和驗收等工作;

(三)、審核辦理固定資產增加、調劑、處置及對外出租、出借等手續;

(四)、組織學校固定資產的清查和統計工作;

(五)、會同歸口管理部門優化配置固定資產;

(六)、監督、檢查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和使用情況;

(七)、組織培訓、考核固定資產管理人員;

(八)、對有關部門和個人提出獎懲建議。

第八條學校固定資產按類目歸口管理。歸口管理部門的管理范圍按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劃分,其具體職責如下:

(一)、根據學校有關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門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二)、組織固定資產購建計劃的可行性論證,參與固定資產購建的招標、采購、驗收等工作;

(三)、登記固定資產明細賬薄;

(四)、組織所屬部門進行固定資產的清查、維護和統計工作;

(五)、提出調劑、配置建議并根據批復組織實施;

(六)、根據使用部門申請,組織固定資產報廢、報損的技術鑒定,提出處理建議;

(七)、檢查、指導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條使用部門負責對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資產實施日常管理,要有一名領導分管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并配備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門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二)、建立有關固定資產明細賬薄和固定資產使用卡片;

(三)、申報購建計劃,參與可行性論證及招標、采購活動,并負責驗收;

(四)、保管、維護固定資產;

(五)、提出固定資產處置意見。

第三章固定資產范圍,分類和計價

第十條學校利用財***投入、上級補助、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及其他收入或各種基金,購置、建設的固定資產,以及通過捐贈、調撥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資產,都要納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內。

第十一條按有關規定,固定資產劃分為六類:

(一)、房屋、建筑物及附屬設施;

(二)、專用設備;

(三)、一般設備;

(四)、文物和陳列品;

(五)、***書;

(六)、其它固定資產。

第十二條學校固定資產計價:

(一)、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期工作狀態所支付的包裝費、運雜費、安裝費及附加費等計價;

(二)、自行建造的設備及已竣工的房屋及構建物,試用期滿一年合格后按照建造所用全部相關支出計價;

(三)、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和增建的固定資產,應按改建、擴建和增建所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和增建過程中的變價收入后的凈增加值,增計固定資產原價;

(四)、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確定的價款、運雜費、安裝費等計價;

(五)、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中介機構評估提供的有關憑據,以及接受固定資產時發生的相關費用計價;

(六)、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價值計價;

(七)、交換固定資產,按各自的原值或按評估價值計價;

(八)、其他單位投資轉入的固定資產,按評估價值或者合同、協議計價;

(九)、已經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于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暫估價值計價,待核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調整;

(十)、購置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差旅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第十三條已經入賬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其價值。

(一)、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價值重新估價;

(二)、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

(三)、將固定資產的一部分拆除;

(四)、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

(五)、發現原固定資產記賬有誤。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增加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增加主要是指購置、建造、改良、受贈、調撥和劃轉等活動所引起的固定資產數量和價值量的增加。

第十五條學校根據事業發展規劃和經費預算,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研究編制年度購建計劃,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確定審批權限和程序,杜絕重復、盲目購建。購建固定資產由主管部門統一組織,資產管理處會同財務、監察、審計及使用單位共同參與論證、招標等環節的工作。對大、中型購建項目實行項目負責人負責制;零星采購實行雙人采購制。

第十六條購置精密貴重儀器、大型成套設備、珍版***書以及基本建設項目,要成立論證招標工作小組進行可行性論證,“貨比三家'

,并嚴格按規定程序公開招標。論證招標工作小組中的技術人員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購建活動中,要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咨詢制度,嚴格簽定并依法履行合同。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購建完成后,資產管理部門應會同購建單位按照有關專業標準、合同條款進行現場勘驗、測試和清點。驗收不合格,不得辦理結算手續,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條款及時向有關負責人提出退貨或索賠。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九條建立健全固定資產保管和維護制度。各占有、使用部門應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做好防火、防盜、防暴、防潮、防塵、防銹、防蛀等工作。

第二十條對固定資產的檢修工作應做到及時、經常。對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要定期監測、校驗,確保精度和性能完好,防止事故發生。對房屋構筑物應定期勘查、鑒定、修繕,確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一條對精密、貴重及易發安全事故的儀器設備,要制定具體操作規程,指定專人負責技術指導和安全工作,并應經常對使用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條購置大型精密儀器設備、文物、陳列品以及基本建設過程中形成的各類文件資料應及時收集、整理、歸檔,妥善保管。

第二十三條學校固定資產一般不得對外出租、出借,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由借出單位提出申請,歸口管理部門審核,校產管理委員會審批。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資產時,應認真勘驗。出租、出借固定資產取得的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學校財務部門,按有關規定統一管理使用。

第二十四條建立固定資產使用情況檢查和考核制度,對長期閑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資產應及時進行合理調配,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五條校辦企業及其它經營單位不得無償占用學校固定資產,對其占用的固定資產(作為投資的部分除外)應按規定收取一定比例的占用費或租金。

第二十六條學校內部移交固定資產應符合如下規定:

(一)、機構調整時,由總務處會同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財產清查,并辦理交接手續;

(二)、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崗位變動時,應在上一級管理部門監督下辦理交接手續;

(三)、固定資產使用人員調離學校或退休,須交清所用固定資產。

第二十七條學校建立固定資產清查制度。每年末(學年末)進行一次清查盤點,并根據需要不定期地進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確保賬、卡、物相符。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按規定做出處理。

第六章固定資產處置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處置是指學校對各類固定資產進行產權轉移或注銷的行為,包括無償調撥、出售、投資、報廢、報損等。

第二十九條處置固定資產要符合以下程序:

(一)、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并填寫固定資產處置申請單;

(二)、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技術鑒定;

(三)、總務處資產管理員審核;

(四)、學校分管領導簽署意見;

(五)、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的,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六)、根據批復處置固定資產。

第三十條學校處置房屋、構筑物及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應由資產管理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和技術鑒定,并按國有資產管理規定評估確認處置價格,處置價格一般不得低于評估價。

第三十一條學校以固定資產對校辦產業投資或對外投資,應按國有資產管理規定進行評估確認,辦理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資產審批手續,明晰產權關系,實施產權管理。

第三十二條建立和完善固定資產損失賠償制度。對造成固定資產損壞、丟失的直接責任人,應追究其相關責任,并對責任人的單位負責人追究連帶管理責任。

第三十三條處置固定資產的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學校財務部門,.按有關規定統一管理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章固定資產賬務管理

第三十四條學校按以下要求設置固定資產賬簿和卡片:

(一)、財務室設置、登記固定資產總賬和分類賬薄;

(二)、校產總管理員設置固定資產分類、分戶明細賬薄;

(三)、校產分項管理員設置分類明細賬薄,按使用人建立固定資產卡片。

第三十五條明細賬薄應按品種設置賬戶,按類設置匯總賬頁,反映各種各類固定資產的數量和金額。固定資產卡片要登記名稱、規格、型號和財產編號等,一物一卡,由使用人員簽字承擔保管責任。

第三十六條固定資產增加、處置,由使用部門如實填寫相關憑單,一式四份,經使用部門、歸口管理部門、校產總管理員、財務部門有關人員簽章,作為記賬依據,分別登入有關賬薄。各種賬薄和憑單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涂改。

第三十七條固定資產內部調劑,需由調出單位開具調撥單,經調出、調入單位和上一級管理部門有關人員簽章,經資產管理處批準作為記賬依據,登入有關賬薄。

第三十八條使用人員發生變動,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變更固定資產卡片記錄。

第三十九條校產分項管理人員應定期核對賬、卡、物,保證賬賬、賬卡、賬物相符。

第八章獎罰

第四十條為使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落到實處,鼓勵先進,鞭策后進,獎優罰劣,學校建立固定資產管理獎懲制度。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及有關人員,學校將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積極主動開展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認真完成各項管理任務,成績顯著的;

(二)、在固定資產管理中有創新,運用和推廣現代技術并取得顯著效果的;

(三)、堅持實事求是,依法辦事,同違犯固定資產管理法規、制度的行為作斗爭,表現突出的。

第四十二條單位和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資產管理部門有權責令其改正,并按管理權限和程序對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追究責任。

(一)、未按規定履行職責,固定資產使用、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損失的;

(二)、對所管轄或保管使用的固定資產造成嚴重損失不報告,不采取相應管理措施的;

(三)、擅自處置固定資產,不辦理有關手續的;

(四)、弄虛作假,以各種名義侵占固定資產的;

(五)、財務人員不見“固定資產驗收單’’即給予報銷的;

(六)、其它按法規應予追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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