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
分析篇章編制大綱及說明(試行)
第一部分 分析篇章編制大綱
一、編制依據
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及其篇章編制,應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擬建項目所在地區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要求,以及擬建項目建設方案等相關資料開展工作。
編制依據主要包括:
(一)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性文件;
(二)項目單位的委托合同;
(三)項目單位提供的擬建項目基本情況和風險分析所需的必要資料;
(四)國家出臺的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國務院及有關部門批準的相關規劃;
(五)其他依據。
二、風險調查
社會穩定風險調查重點圍繞擬建項目建設實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開展。調查范圍應覆蓋所涉及地區的利益相關者,充分聽取、全面收集群眾和各利益相關者的意見,包括合理和不合理、現實和潛在的訴求等。結合擬建項目特點,重點闡述以下部分或全部方面:調查的內容和范圍、方式和方法;擬建項目的合法性;擬建項目自然和社會環境狀況;利益相關者的意見和訴求、公眾參與情況;基層組織態度、媒體輿論導向,以及公開報道過的同類項目風險情況。
三、風險識別
在風險調查的基礎上,針對利益相關者不理解、不認同、不滿意、不支持的方面,或在日后可能引發不穩定事件的情形,全面、全程查找并分析可能引發社會穩定風險的各種風險因素。
重點闡述:在政策規劃和審批程序、土地房屋征收方案、技術和經濟方案、生態環境影響、項目建設管理、當地經濟社會影響、質量安全和社會治安、媒體輿論導向等方面重點分析查找各風險因素。
四、風險估計
根據各項風險因素的成因、影響表現、風險分布、影響程度、
發生可能性,找出主要風險因素。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風險分析方法,估計主要風險因素的風險程度;分析主要因素之間是否相互影響。重點闡述:按照風險可能發生的項目階段(決策、準備、實施、運行),結合當地經濟社會與擬建項目的相互適應性,從初步識別的各類風險因素中篩選、歸納出主要風險因素。對每一個主要風險因素進行分析、估計,兩個或多個風險因素相互作用的影響,包括可能引發風險事件的原因、時間和形式,風險事件的發生概率、影響程度和風險程度。五、風險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據風險識別和風險估計的結果,研究提出風險防范化解措施。
重點闡述:針對主要風險因素研究提出各項綜合和專項的風險防范、化解措施,提出落實各項措施的責任主體和協助單位、防范責任、具體工作內容、風險控制節點、實施時間和要求的建議。
六、風險等級
分析各項風險防范、化解措施落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預測落實措施后每一個主要風險因素可能引發風險的變化趨勢,包括發生概率、影響程度、風險程度等,綜合判斷擬建項目落實風險防范、化解措施后的風險等級。重點闡述:預測各主要風險因素變化趨勢及結果,綜合判斷落實措施后風險等級。
七、風險分析結論
闡述擬建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的主要結論,包括:
(一)擬建項目主要的風險因素;
(二)主要的風險防范、化解措施;
(三)擬建項目風險等級;
(四)落實風險防范、化解措施的有關建議。第二部分 分析篇章編制說明
一、 總體說明
(一)為切實規范和全面推進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和評估工作,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和國家、地方相關規定,對于需要開展穩評的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項目單位在組織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時,應當同時進行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并作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中的獨立篇章。
(二)社會穩定風險分析篇章的編制工作,應當立足國情,實事求是,從擬建項目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廣、容易引發的社會穩定問題出發,在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進行重點分析,做到客觀公正、方法適用、分析全面、措施可行、結論可信,確保取得實效。
(三)社會穩定風險分析篇章的編制,應當遵循社會穩定風險分析的程序,開展風險調查、風險因素識別和風險估計,研究提出風險防范和化解的措施,估計落實措施后的風險等級,明確提出能作為開展擬建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重要依據的分析結論。情況較簡單、外部性影響非常小、社會穩定風險非常低的項目可以從簡分析,特別重大和敏感的項目,可形成單獨的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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